鹿港鎮
即今台灣省彰化縣西南鹿港鎮。原名鹿仔港。清乾隆四十九年 (1784) 開為商埠。日本占領期間於1897年改名鹿港。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設鹿港鎮。
在台灣省彰化縣西部偏北、彰化平原北部,西臨台灣海峽。面積39.5平方千米。人口約8萬。本省早期經濟重鎮,原為高山族平埔人居地,名馬芝遴社。明天啟年間大陸商人遷此聚居。以地多鹿,故名鹿仔港。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改名鹿港。為糧食集散地。清代馬芝堡(又名鹿港半堡),日占時設鹿港街屬台中州。1945年光復後廢街設鎮。清初為台閩間貿易要港,鹹豐元年(1851年)因濁水溪泛濫,港口淤塞,商業衰落。特產香紙扇、木雕刻、明鏡、竹器等。17號省道縱貫西部濱海。古蹟有龍山寺。
鹿港鎮字典分解
鹿港的解釋 (1).蓄水河港。《續資治通鑑·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 瑩 請修頓固雙斗門於減水河口,為束水鹿港以均節壅溢,奏可。”(2).地名。在 台灣省 本島西岸、 彰化
鎮國語字典 鎮 (鎮) zhèn 壓:鎮尺(用金屬、玉石等製成的尺形文具,用來壓書和紙。亦稱“鎮紙”,“壓尺”)。鎮痛。 以武力維持安定:鎮壓(用強力壓制,不許進行政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