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格爾旗
即今內蒙古伊克昭盟鄂爾多斯左翼前旗。舊屬綏遠省。原駐地在今準格爾旗西之西營子鄉。1948年遷駐沙圪堵。1954年劃歸內蒙古自治區。據民國 《綏遠通志稿》 說: “蒙語左翼曰郡格爾,今多譯作準格爾。” 故鄂爾多斯左翼 (前旗) 稱為準格爾旗。
在內蒙古自治區中南部,鄰接陝西、山西兩省。屬鄂爾多斯市。面積 7539 平方千米。人口27.2萬,有蒙古、漢、回、滿、朝鮮、達斡爾、鄂溫克、壯、藏等民族,其中蒙古族占8%。轄3鎮、25鄉。旗人民政府駐薛家灣鎮。準格爾,蒙古語意為“左翼”。因清置鄂爾多斯左翼前旗而得名。明洪武初屬東勝衛,天順年間蒙古族入牧,正德五年(1510年)由鄂爾多斯萬戶統之。清順治六年(1649年)以左翼浩齊特、克里野斯部為主,置鄂爾多斯左翼前旗,扎薩克初駐紮勒谷。《綏遠通志稿》:“蒙語左翼曰郡格爾,今多譯為準格爾。”故鄂爾多斯左翼前旗俗稱準格爾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至乾隆年始放長城北沿界牌地,道光年間旗增設大卿(後轉音為達慶),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南部界牌地分段劃給河曲縣和府谷縣。1914年屬綏遠特別行政區,1928年改屬綏遠省。1950年準格爾旗政府成立,原河曲縣管轄的馬剛區劃入,旗治沙圪堵,屬伊克昭盟。1954年綏遠省撤銷,併入內蒙古自治區。1955年將黃河北岸一、十四區劃給薩拉齊縣(今土默特右旗)。1996年遷治薛家灣鎮。2001年改屬鄂爾多斯市。地處鄂爾多斯高原東部,黃河流經北、東境。屬中溫帶半乾旱氣候。農產小麥、玉米、糜谷、豆類、胡麻、蕎麥、馬鈴薯等。特產海紅果,畜產牛、馬、綿羊、山羊。礦產有煤、硫鐵、鐵、石灰石、鋁土、油頁岩等。工業以採掘煤炭、硫黃為主,並有建材、化工、電力、地毯、果品、啤酒等廠。豐準鐵路終點,109國道、呼大公路經此。古蹟有隋唐勝州榆林城遺址,明建準格爾召。
準格爾旗字典分解
準格的解釋 標準;準則。 晉 葛洪 《抱朴子·自敘》:“每見世人有好論人物者,比方倫匹,未必當允,而褒貶與奪,或失準格。” 晉 袁宏 《後漢紀·光武帝紀六》:“故論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