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
1914年改松潘廳置,屬四川西川道。治所即今四川松潘縣。1928年直屬四川省。
在四川省北部。屬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面積 8288.3 平方千米。人口6.8萬。轄2鎮、23鄉(含2民族鄉)。縣人民政府駐進安鎮。以古松州、潘州兩州首字名縣。唐武德元年(618年)於嘉誠縣置松州,即今松潘縣治。廣德後入吐蕃。明洪武中置松、潘兩衛。清雍正九年(1731年)改為松潘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升為直隸廳。1914年廢廳改為松潘縣,屬川西道;翌年屬西川道。1928年直屬四川省。1950年屬川西行署區茂縣專區。1952年屬四川省茂縣專區,1953年改屬四川省藏族自治區。1955年屬阿壩藏族自治州,1987年改屬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地處川西北丘狀高原山地區。全境為岷山中段,涪江源其北坡。地處松潘地震帶,曾發生破壞性地震。岷江源於縣北弓嘎嶺,南流納熱務溝等溪河出境。西部有毛爾蓋河,南流出境入黑水河。屬青藏高原半濕潤氣候。農產以小麥、青稞、馬鈴薯、豆類為主。畜牧業居重要地位。有沙金、大理石及煤礦。有採金、森工、農具、食品等工業。南汶公路、松平公路縱橫境內。名勝古蹟有黃龍風景名勝區、丹雲峽、牟尼溝風景區(其中黃龍風景名勝區為世界自然遺產)。紀念地有毛爾蓋會議會址。
松潘縣字典分解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