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縣
歷史字典解釋:
①隋開皇十六年 (596) 置,屬蒲州。治所在今山西永濟市西南二十四里蒲州鎮。唐乾元三年(760) 屬河中府。明洪武二年 (1369) 廢。
(1)古縣名。隋開皇十六年(596年)分蒲坂縣置,治今山西省永濟市西南蒲州鎮。屬蒲州(治蒲坂縣,移治原蒲坂城即今蒲州鎮東)。唐武德三年(620年)後歷為蒲州、河東郡及河中府治。明洪武二年(1369年)廢入蒲州。(2)舊縣名。閩浙贛蘇區設。1933年由江西省浮梁縣東部地區析置。1934年撤銷,仍併入浮梁縣。
詞語分解
- 河東的解釋 古地區名。黃河流經山西、陝西兩省,自北而南的一段之東部,指今之山西省。秦漢時置河東郡、唐初 置河東道,開元間又置河東節度使,宋置河東路,明廢詳細解釋黃河 流經 山西省 境,自北而南,故稱 山西省 境
- 縣的字典解釋 縣 (縣) à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á 古同“懸”。 筆畫數:; 部首:厶; 筆順編號:
歷史地名推薦:募乃
集鎮名。在雲南省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中西部。竹塘鄉人民政府駐地。人口 。傣語“募”為井,“乃”為小,意為“小水井村”。年瀾滄縣治從佛房遷此,年又遷治勐朗壩。主產稻、玉米、小麥。有制茶、水泥等廠。有集市。
贊
糾錯
猜你喜歡: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if item.fback}}
管理員回覆:{{item.fback}}
{{/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