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蘭縣

普蘭縣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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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西藏自治區西南部、喜馬拉雅山岡底斯山之間。屬阿里地區。面積1.2萬平方千米。人口7880。轄1鎮、2鄉。縣人民政府駐普蘭鎮。普蘭,系用漢字譯寫的藏語地名,意為“一根毛”。曾譯布讓、補仁、補人,又稱輔仁、塔格拉各特、布拉木達克喇、塔克拉科特、布拉木達克拉。元為烏思藏納里速古魯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轄地。明屬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地。清時縣境屬西藏噶廈地方政府在此所設的阿里總管轄,設普蘭宗。1960年改設為普蘭縣,屬阿里專區。1970年屬阿里地區轄。四周環山,峽谷深切,山巒起伏。縣境中部為湖盆地帶,有瑪旁雍錯和拉昂錯兩湖。南部的馬甲藏布(又稱孔雀河)切喜馬拉雅山谷出國界,成為恆河上游一支流。屬高原亞寒帶乾旱氣候。南部谷地氣候溫暖適宜農耕,北部高寒利於牧業。經濟為半農半牧。農產有青稞、春小麥、豌豆、蠶豆、馬鈴薯、油菜籽等。畜產有氂牛、犏牛、藏系綿羊、山羊、馬等。野生動物有野氂牛、藏野驢、藏羚羊、岩羊、雪豹、猞猁、狐狸、旱獺等,以及黑頸鶴、藏雪雞、鴨等禽類。特產雪蓮等。礦產有硼、沙金、磁鐵等。建有多座小型水電站及小型農具廠。縣城開設有主要與尼泊爾進行國際貿易的市場,以出口羊毛、糧食、鹽為主。旅遊業發展較快,設有接待國內外旅客的接待處,並築有賓館。有與阿日公路相連線的專線公路。境內雪山深谷,為國內外佛教信徒及旅遊、科學探險者涉足之地。名勝古蹟有喜馬拉雅山西的納木那尼峰、岡底斯山主峰、岡仁波齊峰和瑪旁雍錯以及科加寺等。

詞語分解

  • 縣的字典解釋 縣 (縣) à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á 古同“懸”。 筆畫數:; 部首:厶; 筆順編號:

歷史地名推薦:駝坊鎮

在今山西屯留縣東南駝坊村。《清一統志·潞安府》 “寺底鎮” 條下: 駝坊鎮“在縣東南二十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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