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
地區名。西藏地區在清代包括康、衛、藏、阿里四部。康指西康,衛指前藏,藏指後藏,阿里在西藏的西部。西康在北洋政府時期為川邊特別行政區域,國民黨政府時期建為西康省。故西藏的區域包括前藏、後藏、阿里三部分,國民黨政府時期稱西藏地方。據《清朝通典》所載,前藏分為拉薩(西藏首府,為達賴喇嘛的駐地)等三十區域,後藏分為日喀則(後藏政教中心,為班禪喇嘛的駐地)等二十六區域,阿里分為布郎達克喀爾等十區域,統屬於後藏。以上為地理區域,西藏的行政區域稱為宗,相當於內地的縣,舊有五十三宗,民國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時,前後藏及阿里共設一百七十五宗。
西藏字典分解
西藏的解釋 [Xizang;Tibet] 全稱“西藏自治區” ,中國西南部的民族自治區,面積120多萬平方公里,人口189萬,位於“世界
西的解釋 西 xī 方向,太陽落下的一邊,與“東”相對:西面。西曬。西域。西方。西席(舊時對幕友或家塾教師的敬稱。古代主位在東,賓位在西。亦稱“西賓”)。西宮(借指妃嬪)
藏的解釋 藏 cáng 隱避起來:埋藏。包藏。藏奸。藏匿。隱藏。蘊藏。藏污納垢。 收存起來:收藏。藏品。藏書。儲藏。 躲匿露 藏 zàng 儲放東西的地方:藏府。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