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逝魚沉
傳說雁和魚都可以代傳書信,故以此典比喻音信斷絕。又作“雁杳魚沉”。出自五代後唐李襲吉之文中。李襲吉(?-906年),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人。唐乾符末應進士舉,遭逢戰亂,往依河中節度使李都,被擢為鹽鐵判官。後至太原,被河東節度使李克用署為府掾(yuàn院),專掌書記。史載,其人博學多才,尤為熟悉唐代的政治、歷史和典章制度。光啟三年(887年)升任河東節度副使,又拜右諫議大夫。當時,李克用和朱溫各自割據一方,為爭奪地盤,雙方進行了長達十餘年的戰爭。天復年間(901-904年),李襲吉曾替李克用寫信給朱溫,意欲與溫罷戰修好。他在其信中說道:十五年來,雙方失和,爭戰不斷,加之山高水隔,以致“雁逝魚沉”,彼此間已很久沒有書信往還了。
【出典】:
《舊五代史》卷60《唐書三十六·李襲吉傳》802頁:“天復中,武皇議欲修好於梁,命襲吉為書以貽梁祖,書曰:‘一別清德,十五餘年,失意杯盤,爭鋒劍戟。山高水闊,難追二國之歡;雁逝魚沉,久絕八行之賜。……’”
【例句】:
元·劉庭信《折桂令·憶別》小令:“想人生最苦離別,雁杳魚沉。” 元·高明《琵琶記·趙五娘憶夫》:“只見雁杳魚沉,鳳只鸞孤。”
見“雁杳魚沉”。《舊五代史·唐書·要襲吉傳》:“山高水闊,難追二國之歡;~,欠絕八行之賜。”
雁逝魚沉字典分解
成語雁逝魚沉的解釋 比喻彼此音訊斷絕。亦作“雁斷魚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