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倫鳳律
《呂氏春秋.古樂》:“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於嶰溪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以生之,故曰黃鐘之宮,律呂之本。”《漢書.律曆志》“阮隃之陰”作“崑崙之陰”、“伶倫”作“泠綸”。後因以“伶倫鳳律”為創製音律的典故。唐 元稹《有鳥》詩之十五:“有鳥有鳥皆百舌,舌端百囀聲咄㗌。先春盡學百鳥啼,真偽不分聽者悅。伶倫鳳律亂宮商,盤木天雞誤時節。”
伶倫鳳律字典分解
伶倫的解釋 (1).傳說為 黃帝 時的樂官。古以為樂律的創始者。《呂氏春秋·古樂》:“昔 黃帝 令 伶倫 作為律。”《漢書·古今人表》作“ 泠淪氏 ”,又《律曆志上》作“
鳳律的解釋 《呂氏春秋·古樂》:“﹝ 伶倫 ﹞次制十二筒,以之 阮隃 之下,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以生之,故曰黃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