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謂言之不預
謂:說。預:預先。不要說事先沒有講明。指有言在先。太平天國.李秀成《再致上海各國領事書》:“若猶怙惡不悛,余惟有停止本國境內與外人一切貿易,勿謂言之不預。”《官場現形記》第十九回:“有仍蹈故轍,以及有意逢迎,希圖嘗試者,一經察覺,白簡無情,勿謂言之不預也。”毛澤東《陝甘寧邊區政府、第八路軍後方留守處布告》:“倘有不法之徒,膽敢陰謀搗亂,本府本處言出法隨,勿謂言之不預。”
其他不要說事先沒有給你們說過。指有言在先。《官場現形記》19回:“有仍蹈故轍,以及有意逢迎,希圖嘗試者,一經察覺,白簡無情,~也。”△貶義。用於描寫有言在先。→諄諄告誡 ↔充耳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