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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同義合

猶道合志同。清 李漁《蜃中樓.婚諾》:“他第三個兄弟錢塘君與我道同義合,相得甚歡。”又《慎鸞交.席捲》:“只是一件可恨,莫說男子裡面,並沒有個情投意合的兒郎,就是婦人之中,也少個道同義合的伴侶。”


見“志同道合”。

道同義合字典分解

成語道同義合的解釋 猶言道合志同。

道同的解釋 (1).志趣相投。 唐 韋應物 《移疾會詩因貽諸祠曹》:“道同意暫遣,客散疾徐還。”(2).引申為沆瀣一氣。《再生緣》第三六回:“萬般都是你們錯,父子道同害

多看看:道尹【歷史官職】

官名。民國三年袁世凱統治時期設定,隸屬巡按使(後稱省長),為一道的行政長官。袁世凱把一省分為數道,其長官稱道尹(原先稱觀察使),管理本道所轄各縣的行政事務。不久即廢。 官名。北洋政府於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道官制》,道的行政長官由觀察使改稱道尹,其職權為:頒行道的單行規程,監督所轄官吏,節制調遣道區內的巡防隊、警備隊等;受省行政長官的委任,並得監督道區內的財政、司法行政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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