筌相
筌(quán權):捕魚用的竹器。此典為陳昇之得魚忘筌之事。陳昇之(1011-1079年)宋建州建陽(今屬福建)人,初名旭,因避神宗嫌名,遂以字“升之”行世,改字暘權。仁宗景祐進士。歷知封州、漢陽軍,累遷侍御史知雜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變法,反對的意見充斥朝廷,王安石深為憂慮,就讓陳昇之幫助他推行新政。陳昇之心知不可,卻又竭力為王安石辦事。先設定制置三司條例司,負責擬定變法措施,幫助推行新法。對於陳昇之給予的幫助,王安石十分感激,就讓他先於自己為相。但陳昇之剛一當上宰相,就請求撤去條例司,還不斷與王安石發生磨擦,明顯地表現出不與王安石同流。因此,人們譏諷陳昇之,稱他為“筌相”。後常以此典比喻那些成功之後,就把曾經幫助過他的人丟到腦後的忘恩負義之徒。
【出典】:
《宋史》卷312《陳昇之傳》10238頁:“升之深狡多數,善傅會以取富貴。王安石用事,患正論盈庭,引升之自助。升之心知其不可,而竭力為之用,安石德之,故使先己為相。甫得志,即求解條例司,又時為小異,陽若不與之同者。世以是譏之,謂之‘筌相’。”
筌相字典分解
筌相的解釋 喻指善傅會而博取富貴。《宋史·陳昇之傳》:“ 升之 深狡多數,善傅會以取富貴。 王安石 用事,患正論盈庭,引 升之 自助。 升之 心知其不可,而竭力為之用, 安
筌的解釋 筌 quán 捕魚的竹器:得魚忘筌(喻功成而忘其憑藉)。 筆畫數:12; 部首:竹; 筆順編號:314314341121
相的解釋 相 xiāng 互動,行為動作由雙方來:互相。相等。相同。相識。相傳(chu俷 )。相符。相繼。相間(ji刵 )。相形見絀。相得益彰(兩者互相配合,更加顯出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