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大夫
爵名。戰國魏、秦皆置,秦為二十等爵第七級,也稱七大夫。秦及西漢初以此為高爵起點,漢高祖時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可與縣令、丞分庭抗禮。文帝以後,第九級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
爵名,戰國時秦、魏都有此爵。秦商鞅變法時所制定的二十等爵的第七級也稱公大夫。漢沿置,以賞軍功。秦、漢以公大夫為高爵起點,漢高帝時公大夫以上有食邑,公大夫以下得免役。漢文帝以後,以第九級五大夫以上為高爵,才得免役,第八級公乘以下仍得服役。
公大夫字典分解
公大夫的解釋 亦稱“ 七大夫 ”。 秦 漢 時爵位名,列在第七級。《商君書·境內》:“故爵官大夫,就為公大夫。”《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爵:一級曰公士……六官大夫,七公大
夫國語字典 夫 fū 舊時稱成年男子:漁夫。農夫。萬夫不當之勇。 舊時稱服勞役的人:夫役。拉夫。 〔夫子〕a.舊時對學者的稱呼;b.舊時稱老師;c.舊時妻稱夫;d.稱讀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