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禍子頹
《左傳.莊公二十年》:“冬,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徧舞。鄭伯聞之,見虢叔曰:“寡人聞之,哀樂失時,殃咎必至。今王子頹歌舞不倦,樂禍也。夫司寇行戳,君為之不舉,而況敢樂禍乎?奸王之位,禍熟大焉?臨禍忘憂,憂必及之。盍納王乎?’虢公曰:‘寡人之願也。’”
樂,音樂。東周時,周莊公的兒子頹為王的時候,盡情地歌舞,引起鄭伯的憂心,認為他歌舞不倦,是自招禍害,為之樂禍。鄭國便以“樂禍”的罪名來聲討他。後因以“樂禍子頹”用為樂不思憂荒唐行狀的典故。
晉.潘岳《西征賦》:“討子頹之樂禍,尤闕西之效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