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棺事方定

歷史字典解釋

《晉書.毅傳》:“丈夫蓋棺事方定。”

“蓋棺事方定”,是說一個人的功過是非,只有到生命終了時,才能作出全面正確的結論。後用為最後做出結論的語典,又凝縮為“蓋棺論定”的成語形式。

宋.陸游劍南詩稿》卷七《病起書懷》:“位卑未敢忘憂國,事定猶須待蓋棺。”

《明史.劉大夏傳》:“人生蓋棺論定,一日未死,即一日憂責未已。”

詞語分解

  • 蓋棺的解釋 指身故。 宋 蘇軾 《提舉玉局觀謝表》:“臣敢不益堅素守,深念往愆……蓋棺未已,猶懷結草之心。” 明 唐順之 《刑部郎中唐嘿庵墓志銘》:“君自束髮至蓋棺,未嘗一日不兢兢砥厲名檢。” 魯迅 《花邊文

歷史典故推薦:言人所不言

《舊唐書?李絳傳》:“卿所言皆人所不能言,真忠臣也。”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蓋棺事方定歷史

相關歷史

蓋棺事方定_蓋棺事方定介紹_歷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