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罪立功
身負著罪責去建立功勞,將功折罪。《明史.史可法傳》:“以平賊逾期,戴罪立功。”清.洪楝園《警黃鐘.敗盟》:“本應治你之罪,姑著你戴罪立功,以贖前愆。”亦作“戴罪圖功”。《明史.馬芳傳》:“帝令察𤆓堪辦賊,許戴罪圖功,否即以賜劍從事。”《清史稿.宣統皇帝紀》:“乙卯,武昌新軍變,附於革命黨,總督瑞澂棄城走,遂陷武昌。詔奪瑞澂職,仍命權總督事,戴罪圖功。”
連動 帶著罪過立下功勞。高陽《粉墨春秋》2回:“黃溯初的意思,要請先生直接跟委員長報告,準高宗武~。”△褒義。多用於贖罪方面。→立功贖罪將功折罪 ↔頑固不化 知法犯法 屢教不改。也作“戴罪圖功”、“戴罪自效”、“帶罪圖功”、“帶罪立功”、“待罪立功”。
戴罪立功字典分解
成語戴罪立功的解釋 帶著罪過或錯誤去創立功勳,以功贖罪。
戴罪的解釋 明 代被判了罪的官員仍留職任用,稱為“戴罪”。《明史·劉顯傳》:“ 顯 以兵少,逼城未敢戰,被劾,戴罪。” 明 王瓊 《雙溪雜記》:“ 趙春 奏言 李昆 有功
立功的解釋 [do a deed of merit;do a meritorious deed;make contribution;render meritorious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