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辭金
《呂氏春秋.察微》:“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
魯國有條法律,凡是魯國人在其他諸侯國當了奴婢的,有人能把他們贖回魯國來,可去國庫領回用去的贖金。子貢(端木賜)從諸侯國贖回不少魯國人,卻從來不去領贖金。孔子認為,此舉將影響魯人因視受金為不廉而不再贖人。後用為仗義救人不求報之典。
《文選》卷四。任彥昇《百辟勸進今上牋》:“蓋聞受金於府,通人之弘致;高蹈海隅,匹夫之小節。”唐.李瀚《蒙求》:“端木辭金,鍾離委珠。”
主謂 指子貢贖人臣妾而辭取金的故事。語本《孔子家語·致思》:“魯國之法,贖人臣妾於諸侯者,皆取金於府。子貢贖之,辭而不取金。孔子聞之曰:‘賜失之矣,夫聖人之舉事也,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以施之於百姓,非獨適身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眾,贖人受金,則為不廉,則何以相贖乎,自今以後,魯人不復贖人於諸侯。’”[例]他~,精神可嘉。△多用於品性方面。
端木辭金字典分解
端木的解釋 [a surname] 複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