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離職守
歷史字典解釋:
擅:隨便,任意。未經批准而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官場現形記》第四十四回:“見面之後,不由分說,拿隨太爺一把辮子,說他擅離職守,捏稱回任,定要扭他到堂翁跟前,請堂翁稟明太尊。”
述賓 擅,隨便,任意。職守,工作崗位。未經審批就隨便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劉心武《鐘鼓樓》5章:“你這種不跟單位請假就擅離職守的行為,我們不能支持。”△貶義。大多用於不遵守紀律,責任心不強方面。 →玩忽職守 ↔盡職盡責 忠於職守
詞語分解
- 擅的解釋 擅 à 超越職權,自作主張:擅專。擅自。擅行(妌 )。擅斷(專行)。專擅獨行。擅離職守。 獨攬,占有:擅權。擅利。擅兵(擁有兵權)。擅國。擅美。 長(俷 )於,善於:擅長(俷 )。不擅辭令。 善 筆
- 職守的解釋 ∶任職的地方不應擅離職守 ∶指工作範圍內應盡的責任有虧職守詳細解釋猶職責。亦指工作崗位。《晉書·列女傳·羊耽妻辛氏》:“職守,人之大義也。” 宋 王栐 《燕翼詒謀錄》卷五:“ 仁宗 朝,言者以士大
歷史典故推薦:堂中鳴琴
同“堂上鳴琴”。明 高啟《南州野人為吳邑曾令賦》詩:“共問野人竟誰是,堂中鳴琴賢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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