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心之論
《後漢書.霍謂傳》:“謂聞《春秋》議,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弒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李賢註:“晉史書趙盾弒其君。趙盾曰:‘天乎無辜!吾不弒君。’太史曰:‘爾為仁為義,人弒爾君而不討賊,此非弒君如何?’此赦事誅意也。”其意為:春秋晉國趙盾放縱弒君的亂臣賊子,所以史官在史書上寫他殺君。誅心:譴責人心。後因以“誅心之論”作為只推究其用心而定罪,不看實際行動而批評和議論別人動機的典故。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九十回:“青鈿道:‘這幾句所講垂釣、博奕都切題,就只麗輝姐姐撕牌二字未免不切’。紫芝道:‘妹妹,你那裡曉得,那時他雖滿嘴只說未將剪子帶來,其實只想以手代剪。這個‘撕’字乃誅心之論,如何不切!’”
偏正 揭穿他人行為動機的批評或深刻的議論。《鏡花緣》90回:“那時他雖滿嘴只說未將剪子帶來,其實只想以手代剪。這個‘撕’字乃~,如何不切!”△多用於描寫言論方面。
誅心之論字典分解
成語誅心之論的解釋 誅:懲罰。指不問罪行,只根據其用心以認定罪狀。也指揭穿動機的評論。
誅心的解釋 謂揭露、指責人的思想、用心。 明 沉周 《石田雜記》:“傳聞於天下,以為王公誅心之鉞也。”《兒女英雄傳》第五回:“如今 安公子 正在個疑鬼疑神的時候,遇見了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