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訟紛然
主謂 大家說法不一,各抒己見,互相爭論,得不出一致的意見來。梁啓超《生計學學說沿革小史》:“斯密所謂生利,與尋常所謂有用者,其意義不同,故執政官、軍人、教士、法官,皆屏之於不生利之列……此其義後賢~,謂其徒尚有形之利,而不數無形之利。”△多用於指眾人對事物的議論說法不一、莫衷一是。→各抒己見 人言藉藉 各執己見 爭長論短 ↔如出一轍 異口同聲 眾口一詞。也作“聚訟紛紜”。
聚訟紛然字典分解
成語聚訟紛然的解釋 聚:集中;訟:爭辯。言論多而雜亂,看法不一致。
聚訟的解釋 眾說紛紜,久無定論。《後漢書·曹褒傳》:“諺言:作舍道旁,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 宋 岳珂 《愧郯錄·告謚祖廟》:“蓋有 唐 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