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協定”確定生效日期
1994年12月22日1994年12月22日,“申根協定”執委會在波恩決定,該協定將從1995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
屆時,“申根協定”九個簽字國中的七國,即法國、德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西班牙和葡萄牙將取消內部邊界檢查,實行人員自由流通。義大利和希臘因在信息技術方面尚未做好準備,決定晚些時候加入。根據法國的要求,“申根協定”執委會決定將從1995年3月26日起的前三個月作為過渡期。在這期間,上述七國可以檢查這一機制運轉情況,酌情決定是否立即全面實施“申根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