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報導:全國80%的國營企業如期完成第一輪承包契約
1991年1月25日1991年1月25日,《人民日報》報導:全國80%的國營企業如期完成第一輪承包契約。在1987年開始的國營企業第一輪承包期間,國家財政收入平均每年增加二百多億元,其中90%是實行承包的企業提供的。目前各地已進入第二輪承包。按“大穩定、小調整”的方針改變了上一輪承包以上年或前幾年平均數作為承包基數的做法,採用資金利用率計算法、效益平均法、基數滾動法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確定承包基數,既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又利於搞活企業。為改變承包者的短期行為,新的承包契約書上都明確了以利潤為主的效益指標,以技術改造為主的企業後勁指標,以提高企業素質為主的企業管理指標,進一步強化了企業約束機制。針對經營者與職工的矛盾,健全了職工民主測評、分配公開和民主審議的制度,並達成經營者與職工代表大會互相監督互相激勵的“雙保契約”,形成了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合力經營的“利益共同體”。還有一些城市開始進行“稅利分流、稅後承包”的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