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

1985年1月1日

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主要內容為:改革農產品統派統購制度,以契約定購和市場收購取代統購派購;積極發展多種經營;開闢多種渠道集資建路,發展運輸;對鄉鎮企業實行信貸稅收優惠,鼓勵農民發展採礦和其它開發性事業;搞活農村金融政策,提高資金的融通效益;進一步擴大城鄉經濟交流;發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等。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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