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洋浦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
1992年11月28日
1992年11月28日,洋浦經濟開發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日前獲國務院批准。
國務院在批覆中同意海南省與熊谷組(香港)有限公司簽訂的《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出讓位於海南島西北部洋浦半島、面積為27.353平方公里土地,建立洋浦經濟開發區。出讓期限為70年。國務院要求開發企業抓緊編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洋浦經濟開發區將以技術先進工業為主導,同時相應發展第三產業。
目前海南洋浦土地開發公司已獲海南省經濟合作廳核准登記註冊,正式成立。熊谷組(香港)有限公司的於元平先生擔任這箇中外合資企業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