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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金因流浪罪被逮捕

195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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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被帶到了警察局,當著他妻子的面被按倒在桌子上,然後關進了牢房

馬丁-路德-金打算擠入一個擁擠的審判廳,以聽清關於他被逮捕的朋友和同事拉爾夫-阿伯爾南希的事情。金被要求走開,但他沒有動,於是被兩名警察抓了起來(他們不認識金)。當他的妻子科勒娜-斯科特試圖叫喊時,他們威脅她:“低下你的頭,否則你也會被送上法庭”。他們把金拖到警察局並按在了桌前。中士用鑰匙打開一間小囚房把他關了進去。

金被判犯了流浪罪後,開始服刑。他在法庭上演講的副本戲劇性被登在了一份報紙上。在演講中,金強調了有意識抵抗的必要性。警務委員克萊德-塞勒爾斯為金支付了保釋金讓他出了獄。克萊德對記者說,他只想節約納稅人的錢而已。此時金開始準備出一本新書--《走向自由的步伐:蒙哥馬利的報導》。查爾斯-穆爾,在意想不到的逮捕發生時正好在聽阿伯爾南希的審判。他所拍攝的照片通過美聯社傳遍了世界,使輿論震驚,馬丁-路德-金由此獲得了財政上的支持並從此開始大規模的民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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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1929年1月15日—1968年4月4日),著名的美國民權運動領袖,誕生於美國東南部的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市。1948年他大學畢業,擔任教會的牧師。1948年到1951年間,馬丁·路德·金在美國東海岸的費城繼續深造。1963年,馬丁·路德·金晉見了甘迺迪總統,要求通過新的民權法,給黑人以平等的權利。1964年度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有金牧師之稱。1968年4月,馬丁路德金前往孟菲斯市領導工人罷工,下榻洛林汽車旅館。4日晚飯前,他立在二樓三百號房間的陽台上,與人談話。這時在街對面的一幢公寓裡,一個狙擊手端著一架帶有觀測鏡的汽步槍,向他射去。子彈從前面穿過他的脖子,他隨即倒地不起。1963年8月28日在林肯紀念堂前發表《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說。

馬丁 • 路德 • 金,將“非暴力”( nonviolence )和“直接行動”( direct action )作為社會變革方法的最為突出的倡導者之一。 1929 年 1 月 15 日,金在亞特蘭大( Atlanta )出生。他是牧師亞當 • 丹尼爾 • 威廉士( Rev. A.D. Williams )的外孫,威廉士是埃比尼澤浸信會( Ebenezer Baptist Church )的牧師和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 NAACP )亞特蘭大分會的發起人;他是老馬丁 • 路德 • 金( Martin Luther King, Sr. )的兒子,老馬丁 • 路德 • 金繼承父親威廉士成了埃比尼澤的牧師。 金的家族發源於非洲裔美國人的浸信會。在結束亞特蘭大莫爾浩司學院( Morehouse College )的學業後,金又在賓夕法尼亞州 ( Pennsylvania )的克勞澤神學院( Crozer Theological Seminary )和波士頓( Boston University )大學就讀,在學習中,他加深了對神學的認識並探究聖雄甘地( Mahatma Gandhi )在社會改革方面的非暴力策略。

 

1953 年,金和柯瑞塔 • 斯科特( Coretta Scott )結婚。第二年,他在阿拉巴馬州( Alabama )蒙哥馬利( Montgomery )的德克斯特大街浸信會( Dexter Avenue Baptist Church )當了一名牧師。 1955 年,金獲得了系統神學的博士學位。

 

1955 年 12 月 5 日 ,民權積極分子羅莎 • 帕克斯( Rosa Parks )拒絕遵從蒙哥馬利公車上的種族隔離政策,在此之後,黑人居民發起了對公共汽車抵制運動( bus boycott )並選舉金作他們新形式下蒙格馬利權利促進協會( Montgomery Improvement Association )的領頭人。公共汽車抵制運動在 1956 年持續一年,金因其領導地位而名聲大噪。 1956 年12 月,美國最高法院宣布阿拉巴馬州的種族隔離法律違反憲法,蒙哥馬利市公車上的種族隔離規定也被廢除。

 

為了尋求蒙哥馬利勝利後的進一步發展,金和其他的南部黑人領袖於 1957 年建立了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 Southern Christian Leadership Conference, SCLC )。 1959 年,金到印度遊歷並進一步發展了甘地的非暴力策略。那年年底,金辭去了德克斯特的職務並返回亞特蘭大,和他的父親共同成為一名埃比尼澤浸信會牧師。

 

1960 年,黑人大學生們揭起了入座抗議( sit-in protests )的浪潮,這促進了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 Student Nonviol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 SNCC )的形成。金支持學生運動,並對創建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的青年分部表現出興趣。學生激進分子很欽慕金,但他們不滿於金自上而下的領導作風,進而決定取得自治。作為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的顧問,曾經擔任過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副主管的埃拉 • 貝克( Ella Baker )向其他民權組織代表闡明,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將仍是一個學生領導的組織。 1961 年“自由乘車運動”( Freedom Rides )中,金由於拒絕參加活動而受到批評,加劇了他同青年激進分子的緊張關係。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和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之間的矛盾在 1961 年和 1962 年的奧爾巴尼運動( Albany Movement )中繼續著。

 

1963 年春天,金和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領導人在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 Birmingham )領導了民眾示威。此地以白人警方強烈反對種族融合而著稱。徒手的黑人示威者與裝備著警犬和消防水槍的警察之間的衝突,作為報紙頭條新聞遍及世界各地。總統甘迺迪( President Kennedy )對伯明罕的抗議做出了回應,他向國會提出放寬民權立法的要求,這促成了 1964 年民權法案(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的通過。稍後,在 1963 年 8 月 28 日 ,民眾示威行動在“華盛頓工作與自由遊行”( March on Washington for Jobs and Freedom )的運動過程中達到高潮,此次示威運動中有超過二十五萬的抗議者聚集在華盛頓特區。在林肯紀念館的台階上,金髮表了“我有一個夢想”( I Have a Dream )的著名演講。

 

金的聲望隨著 1963 年成為時代周刊( Time magazine )的年度人物和 1964 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Nobel Peace Prize )而持續上升。然而,除了名氣和讚美,運動內部領導層也出現了矛盾。馬爾科姆 • 愛克斯( Malcolm X )的正當防衛和黑人民族主義理念引起了北方的共鳴,城市黑人的作用力超過了金為非暴力所作的號召。同時,金還要面對“黑人權力”運動( Black Power )發起人斯托克利 • 卡麥可( Stokely Carmichael )的公開批評。

 

不僅金的努力效果受到黑人領導層分裂狀況的干擾,而且他也遭受到來自國家行政領導人日漸增強的阻撓。 1967 年城市種族間暴力升級, 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 ) 主管埃德加 • 胡佛( J. Edgar Hoover )則趁機加強了破壞金領導力的全面努力。加之金對美國介入越南戰爭的公開批評,使得他與林德 • 詹森( Lyndon Johnson )政府關係緊張。

 

9月3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