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逝世。
1943年8月1日
國民政府主席林森
1943年8月1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在重慶逝世。林森,186 7年出生於福建閩侯。1905年加入同盟會。1911年武昌起義後,策動九江新軍宣布獨立。同年11月,作為江西代表,參與制訂《臨時政府組織大綱》,選舉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當選為南京臨時參議院議長,參與制訂《臨時約法》。1913年出席第一屆國會,被推舉為參議院全院委員長。
袁世凱下令停止國會活動後,他東渡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 1914年赴美國,為孫中山起兵討袁募捐籌晌。在護法戰爭期間,曾任大元帥府外交部長,當選為參議院議長。1924年1月在國民黨“一大”上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成為國民黨右派“西山會議派”重要成員,任會議主席,並被推選為中央常委兼海外部長。1927年任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委員,1 928年任國民政府委員,立法院副院長。1931年任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同年12月,被推舉為國民政府代理主席。不久被選為國民政府主席,為沒有實際權力的國家元首。
1937年11月隨國民政府入四川,1943年5月,林森在去重慶市郊閒遊途中,司機不慎將車撞到電線桿上,林森被送進醫院後始終昏迷下醒,直至逝世。國民政府為他舉行隆重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