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典網>>歷史上的今天>> 1998年>> 7月9日

中共中央大型企業工委正式成立

1998年7月9日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大型企業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並於1998年7月9日召開了在京大型企業領導同志參加的工委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中央大型企業工委書記吳邦國同志到會作重要講話。他指出,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大型企業工委,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國有大型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企業領導幹部管理制度的重大決策。
吳邦國指出,企業工委是黨中央的派出機關,主要職責是:負責管理國務院監管的大型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中黨的領導職務,以促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精神在大型國有企業的貫徹落實;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研究探索改革和加強大型國有企業黨的領導班子建設;完成中央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企業工委職責任務的確定,總結了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經驗,堅持了黨管幹部的原則,改進了黨管幹部的方法。企業工委一定要切實履行好黨中央賦予的職責,認真做好大型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中黨的領導職務的管理工作。要嚴格按照黨章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與程式辦事,認真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要把稽察特派員制度與企業領導職務任免工作結合起來,將稽察結果作為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要把企業黨的領導班子建設與行政領導班子建設結合起來,統籌考慮,全面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
吳邦國在談到建立稽察特派員制度時指出,當前國有企業領導班子總的是好的,但監督機制不完善。建立這項制度是實現政企分開的重大舉措,是國家對國有企業管理方式的重大轉變,也是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稽察特派員制度是符合國際慣例、符合中國國情的一項制度創新。
稽察特派員的職責是以財務監督為核心,通過查賬對企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情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主要領導成員的經營業績等進行監督,對侵犯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的行為進行監督。建立這項制度,從根本上說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圍繞企業的改革和發展開展工作,為企業服務,不參與、不干預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我們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打消由於對這項新制度不了解帶來的顧慮。
吳邦國強調,企業工委要嚴格自律,加強自身建設,切實貫徹企業工委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大型企業工作委員會關於加強自身思想作風建設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大型企業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他提出四點要求:一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國務院的精神,同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堅持以改革的精神做好工委工作,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人管理制度。三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組織原則,健全工作制度,對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堅持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四是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做到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團結協作,認真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規定。
吳邦國最後強調,黨中央對企業工委寄予深切期望。我們要明確肩負的責任,按照江澤民總書記、朱(釒容)基總理的指示,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兢兢業業,努力工作,共同把這項工作做好。
會議由工委副書記宋德福主持。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以及在京部分大型企業的領導同志參加了會議。

7月9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