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典網>>歷史上的今天>> 1062年>> 7月3日

北宋清官包拯逝世

1062年7月3日

1062年7月3日北宋清官包拯逝世_歷史上的今天
包拯

姓名:包拯
  字:希仁
  外號:包青天;包家;黃河清;包公;包龍圖;包黑炭。
  籍貫:安徽合肥
  特徵:額頭上有個月形記號,而且臉比較黑。
  生年:宋真宗鹹平二年(999)
  屬相:豬
  生日:夏曆三月二十三日(公元4月11日)
  星座:牡羊座
  卒年:嘉佑七年(1062)
  享年:64歲
  諡號:孝肅包青天
  父親:包令儀,追贈刑部尚書
  母親:張氏
  配偶:張氏(原配,早亡);董氏(續娶);孫氏(媵)
  子孫:
  ·包繶(長子)、崔氏(長兒媳)
  ·包綬(少子)、文氏(少兒媳)
  ·包文輔(長孫,夭折)、包永年
  中舉:天聖五年(1027)29歲
  出仕:景佑四年(1037),39歲
  初仕:天長縣知縣
  官至:三司使;樞密副使;
  名言: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家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吾孫也。
【人物簡介】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漢族。出身於官僚家庭。生於北宋鹹平二年(999年)。天聖朝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後卒於位,諡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於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生平事跡】
  包拯包拯,生於北宋鹹平二年(999年)。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 戲曲里,說包拯從小受父母遺棄,由包拯大嫂帶養成人,這不符合歷史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少年時代,深受父母寵愛和教養。
  官場生涯
  包拯長大後,也極為孝順父母。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曾經彈 劾包拯“素少學問”。這裡的“學問”,主要不是指讀書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歐陽修其實不是貶低包拯,而是認為包拯“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該給他以 更合適、恰當的官職。 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二十九歲時,終於考中了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後,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永修)任職。但包拯認為父母親年事已高,應該盡孝奉養雙親,因而請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但是,父母親希望兒子在自己身邊,包拯便決定辭職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仍不想離開故土。當時,這種封建孝道,受到家鄉人的稱道。近年,安徽合肥發現了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盡孝道的見證。
  由於家鄉父老的勸告,包拯才離開家鄉,離開父母靈地,到天長縣(今安徽天長)任知縣。這時,包拯已是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廣東肇慶)。端州出產一種有名的硯台,叫端硯。端硯每年要向朝廷進貢。由於當地官吏和豪紳等層層加碼剋扣,端硯的產量雖多,卻變成了百姓的沉重負擔。包拯下令豪強官吏,不得貪污,只能按規定數量,向朝廷進貢。而他自己,直到離開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硯。
  或許由於包拯這種鐵面無私的性格,被大臣們賞識,所以朝廷於慶曆三年(1043年)將包拯調到首都開封。這是自從進京考試之後,包拯第二次來到京城。包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監察御史雖然沒有多大實權,但對包拯來講,卻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從此包拯可以直接參與朝政,並且可以對於朝廷各個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實際上,包拯在任監察御史期間,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提出過許多批評和改進辦法,並且還曾出使契丹(遼國),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慶曆六年(1046年)夏,包拯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當時的三司是中央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後擔任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於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視體察民情,要求朝廷讓百姓休養生息而安居樂業.兩年之後,包拯被召回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前往河北解決軍糧問題,又曾到陝西解決運城(今屬山西)鹽業問題。在河北,他奏請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民。在運城,他改革鹽稅法令,以便利於商販經營鹽業。
  出色的工作,利國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之銜,有名而無權。包拯又叫包待制,不過是對他的尊稱。然而,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十分重要。諫官的任務是向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不法的權臣屢次抨擊,而且對時政的許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議。可惜的是,兩年之後,包拯改命為龍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並且又一次離開京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夕陽西下。嘉祜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後一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謚“孝肅”,所以包拯死後又叫包孝肅。 他晚年在家裡立了一塊石碑,上刻《戒廉家訓》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非吾子若孫也。他的事跡長期流傳民間,過去小說、戲曲多取為題材。元雜劇已有《陳州糶米》等作品。以後流傳日廣,形成豐富的傳說。遺著有《包孝肅奏議》。
  主張改革
  包拯所處的仁宗時代,已經不象宋初那樣生氣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費成為當時的三大災害,老百姓的負擔加重,各地出現了士兵暴動和農民起義。面對這樣的形勢,包拯從憂國憂民出發,主張對時政進行整頓和改革。應當說,包拯的改革主張,其目的是為了鞏固宋朝的封建專制統治,但從客觀效果上看,卻有利於當時的下層人民.包拯之所以為天下百姓所愛戴,原因就在這裡。
  北宋龐大的官僚機構,冗官成災,包拯認為必須加以整頓和革新。他不但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彈劾“苛政暴斂”的轉運使王逵,而且不畏風險,力主將皇帝的親戚,“凡庸之人”張堯佐免去要職。在包拯看來,“在政府無所建明”的平庸之輩,不論其官職有多大,都必須下台。他曾建議改革選人、用人制度。他主張官員年到七十歲必須離職。他揭露不願離職的官僚,是不知廉駐,“貪冒相尚,但顧子孫之計”。他主張不能任意封官許願,即使是恩賜即由父親的功勞而錄用的子孫,也要通過考試。這些,都是為了解決冗官問題。包拯其實並不反對范仲淹主持的慶曆新政。新政失敗,許多官員受到處分,包拯全力為這些敢作敢為的官員鳴不平,主張起用他們。
  在經濟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又主張不能苛剝平民。當時有一種政策,由政府向城鎮百姓強行購買國家需要的物資,價格比市場價格低。這就成了剝削民眾的一種手段。包拯堅決反對這種害民政策。他列舉陝西強購軍用物資的危害,“前後人戶破藹家產不少”,因而要求廢除這種辦法。包拯建議,國家急需物資應該“置場收買”,以公平的價格,自由收購。這一建議,無論對減輕百姓負擔,還是對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運城解鹽問題,也是由於包拯極力支持改革,使解鹽的生產與銷售,由原來官方壟斷,改革為允許商人買賣。這一改革,不僅解除了百姓為政府搬運官鹽之苦,而且同樣有利於食鹽的流通.沈括稱讚這種“通商法”,“行之幾十年,至今以為利,”此外,包拯還曾主張方田均稅,即丈量地主豪強的土地,防止他們漏稅逃役。他還曾鼓勵民間採礦煉鐵等等。可見,包拯的經濟思想和經濟改革,目的在於“寬國利民”。
  在宋朝的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樣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家的獨立和尊嚴。他在出使遼國時,遼國刁難他,他義正詞嚴地據理力爭,不卑不亢。回國後,他立即將在遼國的所見所聞,報告朝廷。他說,遼國在山西北部集結兵馬,聚集糧草,其意圖不可不防。他建議,一定要加強山西宋遼邊境的 代州(代縣)、應州(應縣)、雁門關一帶的戰備,以前,遼國蠶食 邊境領土,是由於邊防之臣膽小怕事,不敢對抗,如今應該下令邊臣,讓其嚴加防守,不能丟失一寸土地.另外,原來這裡的守將,在軍事上是外行,現在必須派懂得軍事的人去領導指揮。朝廷採納了包拯的意見,加強河北,山西的防衛.更重要的是,包拯對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減“老病冗弱”的主張,以利於訓練及加強戰鬥力。同時,他還提出加強邊境民間義勇的訓練。宋朝將士經常調動,以防武將專權,但造成了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弊病。包拯認為要改變這種政策,使將官有職有權,不要輕易調動。可貴的是,包拯建議加強國防與軍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負擔為前提。當時中原地區,尤其是河北、山西的農民,苦於運送軍糧,包拯曾提出,在豐收之年,可以購買當地農民糧食,儲備起來,作今後軍糧,減少運輸困難。 包拯之主張改革朝政以利國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礎的。他始終認為,普通百姓是國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過了,不受 貪官酷吏欺壓了,國家才能富強和太平無事。如果過分榨取,使天下蒼生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那么,不但國家不能富強,而且會造成官逼民反,動搖封建統治.他之所以主張改革,成為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淵源就在於此.儘管包拯的出發點和動機,是為了宋朝天下的長治久安,而不是全然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對被剝削者盡情欺壓的“貪官”來,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人民,總要好得多.那種認為清官比貪官更狡猾,對老百姓更有害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剛正不阿
  一個人的功過歷史,要用自己的行動來譜寫。一旦自己的行為被實踐證明對社會、對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終究會給他以恰當的評價.這評價,恐怕不會以一些暫時的貶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為人民所歌頌與懷念,正是由於包拯一生的實踐,有利於社會與人民。這實踐,不僅是由於他為當時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於他個人的道德品質,確實有不少同時代人,甚至後來人難以企及之處。
  首先,他為人剛直,既不兩面三刀,更不會搞陰謀.他從不趨炎附勢,看顏色行事,更不說大話,假話。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諱,不怕冒犯皇帝.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諫,公開對皇帝說,我已經老了,而且沒有兒子,如果認為我說得不對,也不要緊,反正不是為了自己想升官發財.幸而宋仁宗倒也過得去,沒有處理包拯,反而說,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說,宮內的親信宦官,權力太大,待遇太多,應該精簡人員和開支.這當然要得罪皇帝的親信左右,招來不測之禍。還好,皇帝說,“忠鯁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設或無益,亦無所害又何必拒而責之。”包拯總算碰上了一位比較開明的宋仁宗。 否則,早巳人頭落地了。這種剛正不阿的大無畏氣概,使當時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義感的臣僚,對包拯都很欽佩。歐陽修就欽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時甚至不顧有關規定和 禮節,當面斥問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們下不來台。歐陽修不贊成包拯這種作法,認為包拯剛直有餘,“思慮不熟”。其實,因循守舊、無所視事的宋仁宗時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這樣的人。這對於糾正時弊,總有好處。至於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終究認為包拯不夠理想,沒有提拔他當參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職。 包拯剛直,卻並不主觀武斷.他既善於調查研究,又樂於聽取別人的意見.他的臉上很少有笑容,但當別人指出他的錯誤時,卻能虛心接受。所以司馬光稱道他“剛而不愎,此人所難也”。
  其次,他大公無私,不謀私利。他一生儉樸,即使是當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習慣,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經寫過一則家訓,刻在家中壁上.家訓的全文是:“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就是說,包拯嚴厲要求後代不貪不好,不要欺負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孫,死了之後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墳。這一著名的家訓,體現了包拯不謀一家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這種情操,並不是包拯故意做出來,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動準則.早在廬州家鄉做官時,包拯就以無私而遠近聞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親戚鄉里都很高興,認為從此有了靠山.然而,鐵面無私的包拯秉公辦事,即使是自己的親戚犯了法,他也是執法如山.這樣,包青天的名聲大震,包拯死後,其威名傳播四方,有一個官員,是少數民族,歸顧了宋朝。這個官員對宋神宗說,他聽說包拯是忠臣,我沒有別的要求,請準許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將他改姓名為包順,傳說邊境士兵搶了一位婦女。那位婦女急了,說自己是包拯的孫女。那婦女病了,有一個巫女聽說之後,裝模作樣地折騰一番,便大罵是誰欺侮了我的孫女,並且要限十天之內將那婦女放了。人們認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頭跪拜之後,立即將那婦女放了。
  維護法制
  在小說、戲曲中,黑包公是法律與正義的典型形象。這是由歷史上的包拯演化、創作出來的藝術形象。不過,歷史上的包拯 確實愛民如子,開封府衙鍘刀不畏權貴,執法嚴明,因而博得當時和後代人民 的頌揚,把他作為受苦受難的救世主。包拯嚴明法紀,當然是為了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維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民眾的領袖,反抗封建統治的先鋒。但是,在封建社會裡,統治階級中有遠見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認識到,對於人民民眾,應該愛護,不要對他們橫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辦事,對百姓任意欺壓。否則,其結果必然反過來動搖甚至摧毀封建王朝的統治,因而從根本上來說,暴政顯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這樣的人.他 之所以為人們千古傳頌,也由於他的法律思想和執法行動,符合人民民眾的要求與願望.比起貪贓枉法來,兩袖清風,依法辦事 總要好一些,對廣大人民有利些。
  儘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個被欺壓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於上青天。不但手續很多,而且根本見不到官員的面.這樣,官吏豪強狼狽為奸,既可以敲詐勒索,又可以將法律作兒戲。
  包拯在開封府任職時,作出了新的規定:大開正門,凡是告狀的,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直接面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無論從有助於百姓申冤上講,還是從有助於審理案件上講,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改革。這改革,在我國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進步意義。 包拯辦案,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怕權勢,二是為民申冤。兩者結合起來,便是包公。 不怕權勢,敢於頂風辦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錯綜複雜的關係,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權的繩索,把官僚、貴族、豪紳、惡霸們聯繫在一起。要衝破這個已經編織好的、保護地主貴族利益的網路,談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難而上,以不怕身敗名裂的勇氣,使得“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這裡舉一個突出的例子。
  開封城裡有一條惠民河,河的兩岸,既有平民住著,也有達官貴人的住宅。包拯任開封府尹時,天下大雨,河水泛濫,淹沒街道,使許多平民無家可歸.是什麼原因造成了泛濫成災呢?包拯經過調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於大官僚和貴族們在河上築起了堤壩,將壩內的水面據為已有,種花養魚,並且同自己的住宅連在了一塊,成了水上花園.因此,要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將這些堤壩挖掉,挖掉堤壩,沖走水上花園,貴族們能答應嗎?包拯畫了地圖,拿 了有關證據,下令將所有堤壩與花園拆毀。有人自恃權大位顯,告到宋仁宗那裡。包拯拿出證據,證明他們非法建造水上花園。這樣,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能為皇親貴戚們說話了。 包拯不畏權勢,反對以權代法,客觀上維護了人民的利益.也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社會上的一批無賴,偷盜者,這些人雖無權勢,卻同樣危害人民。包拯對他們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開封的一條小街上發生火災。有些無賴竟然戲弄起包拯來。他們追到包拯面前,問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現在要來破壞救火工作,下令把他們統統殺了。
  早在天長縣時,包拯就處理過一件偷牛案.有一個無賴,將農家的牛舌割掉了.農民告到官府,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宰殺吃了。那農民真的回家把牛殺了。宋代法律規定,擅殺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個無賴到縣裡,控告那農民殺牛。包拯大怒,立即審問那無賴,你為什麼把人家的牛舌割了。無賴只得招供,並且暗自吃驚:你包拯怎么會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實,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斷:既然有人要害別人,那么別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機告狀,所以包拯叫農人乾脆把牛殺了,以引誘割牛舌者來告狀。
  打擊權貴與罪犯,維護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減輕農民負擔。包拯任監察御史時,曾出現過一件怪事;轉運使王逵,向皇帝告狀,告的是陳州(今屬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師苛剝農民,多收錢糧。在當時人心目中,任中師廉潔,王逵貪卑,這是否是惡人先告狀?所以要派人去調查。許多人都畏懼王逵的權勢,不願前往。包拯為弄清真相,為民除害,毅然來到陳州,經過調查,並且掌握了證據,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報告,向農民任意搜括,引起農民不滿與無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將王逵撤職,將多收錢糧還給農民。戲曲《陳州放糧》,就是依據包拯這一事跡,加以渲染、虛構而成的。 包拯辦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當時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民眾更把包公傳為救世主。他們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關節就是打通關節,如果你找不到打通關節的路,也不要著急,因為有包拯替我們做主。 不過,包拯是人而不是神。儘管他辦案注重調查研究,重證據,但他也有失誤的時候。在開封府時,有一個囚犯買通了執法吏人。吏人欺騙了包拯,讓囚犯從輕發落了。這說明包拯也可能犯錯誤,並且勇於改正錯誤。
  歷史上的包拯,不愧為值得肯定與歌頌的政治家、改革家與律專家。他為民請命的一生,將永遠使人懷念。
  傳說中的包拯家世清貧,命運偃蹇,生下來就是個“黑漆漆、亮油油”的小兒,被父母遺棄。幸蒙兄嫂憐愛,將其撫養成人,並聘請恩師,教悔他一舉成名。這也不符合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年、少年時代,深受父母恩愛和教養。包拯長大後也極為孝順父母,所以史書上說他“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正因為他孝順父母,故在他29歲中進士後,竟辭官歸里,頤養雙親,以終天年。直到先後給父母送終,並且守制滿期後,包拯才出去做官。先任天長縣知縣,後又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州。端州出產一種名硯——端硯,作為向朝廷進貢的貢品。由於過粗官吏大量貪污,每年進貢端硯數不斷增加,人民不堪負擔。包拯上任後,下令只按規定數進貢,任何官員不得加碼、貪污,一掃往日貪風,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而包拯自己後來在離任時,連一方端硯也沒有帶走。
  包拯的廉潔無私、受到人們的讚賞。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包拯被調往京城任監察御史,這雖沒有多大實權,但包拯能夠盡職盡責,對宋朝的內政外交提出許多批評和建議。三年後,包拯調任三司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掌管全國戶口和稅務。他曾先後擔任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於後來的省)的財政、監察事務,工作幹得很出色,故兩年後又升為戶部副使。
  確實見於歷史記載的、有關包拯的斷案只有一件,就是他在天長縣任知縣時遇到的一件事:有一個無賴,將一個農民告到縣衙,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殺了,自己留一點吃,其餘拿到市場上去賣。”按當時宋朝的法律規定,民間私殺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縣老爺的許可,那位農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殺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殺牛的農民,反而將這告狀的人扣押起來,怒問道:“你為什麼把人家牛的舌頭割了?”那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追問弄得驚慌失措,只得如實招供。這個無賴再也沒有想到,這是包拯使了個“引蛇出洞”之計。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報案後,馬上意識到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這個農民。
  如果讓那個農民把牛殺了,就觸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會進一步告發。所以包拯叫那農民回家把牛殺了,藉以引誘割牛舌者前來告狀。此計果然很靈。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機智。
  包公的辦案方法確實學不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工作報告中表示,進一步加強刑事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制定和完善刑事證據規則,嚴格排除非法證據,防止冤假錯案件的發生。對此,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呂忠梅感喟說:“我曾發過一篇文章叫‘不要像包青天那樣辦案’,實際上講的就是一個證據的問題。”
  包公一向以剛正不阿楷模而著稱,居然提出不要像他那樣辦案,是不是在聳人聽聞、譁眾取寵?筆者認為,這些疑問是沒有必要的,因為包公的那套辦案方法確實不符合現代的法治理念,也不利於防止冤假錯案件的發生。
  包公辦案喜歡先入為主,主觀先行。《鍘美案》中包公不調查取證,看到陳世美就斷言:“我觀他一眉高來一眉低,就斷定你家中必定有前妻。”他長於審訊而短於取證,喜歡對被審訊者以心理攻勢。他還用刑罰來彌補其心理攻勢的不足,動輒就要“大刑侍候”,王朝馬漢等人如狼似虎,三口御鍘寒氣逼人,讓很多人只好乖乖地“認罪服法”。他甚至動用裝神弄鬼和引誘欺騙等非常手段,為了懲處“惡人”不惜使用“惡招”。還有他不講辦案程式,不主動迴避與自己有關的案件,這樣瓜田李下,很難保證辦案結果的公正性。
  當然,包公也乾過微服私訪之類調取證據的工作,在辦案中敢於鐵面無私、不懼權貴的精神也是值得稱道的。但是,從包公辦案的主要方法來看,與我們現行的刑事證據規則是相悖的,也不符合疑罪從無的法治精神。佘祥林等人的冤案之所以會發生,就是包公辦案的遺風惹的禍。不難想像,如果讓包公來審審佘祥林,恐怕佘祥林早成御鍘的一個冤魂了。由此看來,呂忠梅代表的告誡我們“不要像包青天那樣辦案”,不僅言之有理,而且言當其時。
  事實上,由於呂忠梅代表可能並不熟悉歷史。她所了解到的,只是小說、戲曲中所描述的,並不是歷史真實。因此,呂忠梅代表只是針對的是那種辦案方法,與歷史上的包公的辦案方法並沒有針對性。
【有關傳說】
  明代短篇小說集。又稱《龍圖神斷公案》,全名《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安遙時編,序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題於虎丘之悟石軒。10卷。今通行本有繁簡二種,繁本100則,簡本62則、63則、66則不等,均有聽五齋(或題李贄)點。記述宋代包拯審案斷獄的故事。題材或來自民間傳說,或采自史料,或轉抄《海公案》,或取自時事近作。內容大都是包公明斷謀財害命、仗勢凌人以及奸盜詐欺等案,塑造了一個剛直正義的清官形象,同時夾雜了大量封建倫理道德說教和因果報應思想。故事情節較為生動曲折,但語言呆滯平庸。對後世公案小說有一定的影響。
  《龍圖公案》是明末產生的白話短篇公案小說集。書分十卷,包含一百個斷案故事。不題撰人。
  傳說中的包公最輝煌的功績是審出了發生在宮中的一件大案——狸貓換太子案,替仁宗皇帝找回了自己的親生母親。《三俠五義》中用了好幾個回目大肆渲染了這件事。
  那是宋真宗第一個皇后死後的事情。當時,劉妃和李妃都懷了孕。很顯然,誰生了兒子,誰就有可能立為正宮。劉妃久懷嫉妒之心,唯恐李妃生了兒子被立為皇后,於是與宮中總管都堂郭槐定計,在接生婆尤氏的配合下,趁李妃分娩時由於血暈而不省人事之機,將一狸貓剝去皮毛,血淋淋,光油油地換走了剛出世的太子。劉妃命宮女寇珠勒死太子,寇珠於心不忍,暗中將太子交付宦官陳林。陳林將太子裝在提盒中送至南清宮撫養。再說真宗看到被剝了皮的狸貓,以為李妃產下了一個妖物,乃將其貶入冷宮。不久,劉妃臨產,生了個兒子,被立為太子,劉妃也被冊立為皇后。誰知六年後,劉後之子病夭。當劉後行知李妃生的兒子並未死時,乃將他收來撫養,並讓他補了太子之缺。一日,太子在寒宮與生母李妃見了面,母子天性,兩人都面帶淚痕。劉後得知後,拷問寇珠,寇珠觸階而死。因此,劉後在真宗面前進讒言,真宗下旨將李妃賜死。小太監余忠情願替李妃殉難,放出李妃。另一太監秦鳳將李妃接出,送往陳州,秦鳳也自焚而死。李妃在陳州無法生活,只落得住破窯、靠乞食為生。幸虧包拯在陳州放糧,得知真情,與李妃假認作母子,將李妃帶回開封。此時,真宗早已死去,李妃的兒子已經做了皇帝,史稱宋仁宗。包拯又趁進宮向仁宗狄皇后賀壽之機,將李妃帶進宮中,李妃才得以與自己的親生兒子仁宗見面,並道出了真相。
  後來,包公又設計讓陳林供出真相。已做了太后的劉氏知道陰謀敗露,驚厥而死。
  由於包拯在這一案中立了大功,被仁宗任為首相。
  整個故事生動曲折,有頭有尾,於是有人把它編成戲劇,搬上舞台,在社會上造成很大影響。
  之所以出現狸貓換太子這個故事,就是因為歷史上仁宗確有認母一事。
  有關包拯的民間傳說
  包拯一生為官大公無私,廉潔嚴明,受到百姓的愛戴。百姓都把他看作是神的化身,因此民間流傳著大量關於他的傳說。
  民間傳說包拯可審判上至天上的神,下至地獄的小鬼;日審陽,夜審陰;死後還被派往陰間做了閻羅王。可見民間對包拯評價之高。
  身世之謎
  傳說包拯在家排行老三,故小名叫包三,在包三未出世之前,他們的家境十分貧寒,有一天包三的大嫂洗澡,在澡盆里落下一顆星星,這一顆星星嚇壞了他大嫂,她就把洗澡水讓給他媽媽,第二年,她媽媽生下了包三,奇醜無比。加上臉又黑且額上一道月亮的胎記,他媽媽認為生了一個怪胎,他媽要求他大嫂把他活埋了,說完就嚇暈了過去,而他的大嫂就偷偷地抱走,給人家寄養。
  傳說落在澡盆中的星星就是文曲星,民間因此說包拯是文曲星下凡。這是關於包拯神化的最初傳說。
  黑臉的由來
  話說北宋末年,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玉皇大帝特派赤腳大仙下凡做皇帝以救治民間疾苦,還答應派文曲星和武曲星輔佐他。
  赤腳大仙下凡後投胎就是宋仁宗,但一出生就一直大哭不止,催促文曲星與武曲星趕快下凡。玉皇大帝因此急派二星趕緊下界。
  而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凡是投胎的人,都要到南斗星君處報導,並取一個臉譜下凡。文武二星到南斗星君處報到時,恰巧又遇南斗星君正與北斗星君下棋,無視文武二星的到來。
  文曲星等得不耐煩了,就直接從南斗星君身旁裝臉譜的乾坤袋,拿了一個臉譜就匆匆下凡投胎。而武曲星耐心的等到南斗星君下完棋後才說明來意,因此南斗星君從乾坤袋中,打算拿個武士臉譜給武曲星,但東找西找就是找不著,只好拿了文士臉譜給他。
  文曲星投胎後就是包拯,但因匆忙之間拿走了武士臉譜,因此一出生就是個黑臉,以致遭到父親嫌母親棄,而他的嫂子可憐他將他撫養長大,所以包拯都尊稱他嫂嫂為「嫂娘」。包拯長大後考中狀元,游宮時皇后因為嫌他面黑,特賜他三尺紅綾遮麵皮。
  而武曲星投胎後就是狄青,生得眉清目秀,像一個文弱的書生。但因練就了一身好武藝,而成了宋朝的一員大將,南征北討屢建奇功。但因長得臉白清秀,難以服眾,因此做了一個兇惡的鬼臉面罩戴在臉上,增添幾番煞氣。
  以上內容純屬民間傳說並無史實根據。有關包拯的傳說數不勝數,此處不一一介紹。其他傳說可參考人民教育出版社歷代名人傳說
【端州執政政績】
  據史書記載,包拯在端州掌政3年,有政績,歸納為三方面:
  治理水患,為民辦實事。宋時西江水患頻繁,出三榕峽後,分成三支傾瀉:一支經城南出羚羊峽;一支經南岸、金渡沿宋隆出金利、高明;一支從睦崗經七星岩出水基、鼎湖。每當洪水季節,端州城郊變成澤國。包拯到任後,繼前人在城西、城東擴筑西江堤圍,與城牆連成一體,把西江河水堵截在城南主河道上。同時,指導民眾在城郊開渠、鑿池,改造瀝湖(今稱星湖),排漬水、築魚塘、墾荒地發展農業生產。在城內打井7口,分別在府治內、西嶽廟旁、學前街內、分司巷口、豐濟倉右、城北門左、主帥堂前,改變居民歷年來飲用西江河水或瀝湖積水的習慣,減少疾病的發生。
  儲糧備荒,興文辦學。在今城內中衙巷與米倉巷之間,興建豐濟倉,以儲糧備荒。為了紀念包拯建糧倉,端州人民把豐濟倉所在地命名為“米倉巷”,此名一直沿用至今。包拯曾寫詩一首:“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乾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往哲有遺訓,毋貽來者羞。”在鵠奔亭(今閱江樓西側),建嵩台驛站,以利便端州與外地的文書和商業往來。在寶月台興建星岩書院,是為端州歷史上第一所公立學校。
  為政清廉,品德高尚。《宋史·包拯傳》載:“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方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傳說包拯在端州3年期滿離任時,有人暗中送端硯1件。船到羚羊峽,波濤洶湧,幾乎沉沒,後經包拯查出,擲硯於西江,風浪霎時平息,擲硯處後來升起一島,即今之廣利鎮硯洲。附近的黃布沙,則為包裹端硯的黃布所化雲。
  人民為了紀念包拯,在端州城內曾建有包公祠,還有包公收妖台、鎖妨井等神話色彩的遺蹟。七星岩石室洞東壁現存包拯題名石刻。
【包拯仕履表】
  天聖五年(1027年):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不赴),監和州稅(不赴)。 包拯生平簡介
  景祐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長縣。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慶曆三年(1043年):監察御史里行,勾當東排案司。
  慶曆四年(1044年):監察御史,權度支判官,三司戶部判官。
  慶曆六年(1046年):京東轉運使。
  慶曆七年(1047年):直集賢院,工部員外郎,陝西轉運使。
  慶曆八年(1048年):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未及上任),三司戶部副使。
  皇祐二年(1050年):天章閣待制,兵部員外郎,知諫院。
  皇祐四年(1052年):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高陽關路都部署安撫使。
  皇祐五年(1053年):知揚州(後知廬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員外郎,知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寧府(後權開封府)。
  嘉祐三年(1058年):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兼理檢使,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嘉祐四年(1059年):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嘉祐六年(1061年):給事中,禮部郎中(後禮部侍郎),三司使,樞密副使。
  嘉祐七年(1062年):禮部尚書(五月卒贈)。
【包公墓】
  包公墓包公墓全稱包孝肅公墓園,位於合肥市內包河南畔林區,與包公祠緊緊相連。整座墓園面積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於北宋嘉祐七年(1062年),次年由開封 護喪歸葬在今合肥市東郊大興集。1973年建於此,1988年竣工。墓園內遷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孫的遺骨。包公曾言: “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故有“不肖子孫,不得入墓”的傳說。墓園由主墓區、附墓區和管理區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內安放有包拯墓志銘和2.4米長的金絲楠木棺,棺內安放包拯遺骨。北側是附墓區,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個墓園莊重肅穆,寓包拯稟性峭直、剛毅之意。主要建築上置有全國著名書法家趙朴初、劉海粟、啟功、溥傑等撰書的楹聯。
【相關文章】
  宋史卷三一六 包拯傳
  【原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尋拜監察御史裏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恆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高抬貴手。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後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餘萬,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復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
  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為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並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諡孝肅。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吾孫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嘗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撫其母,使謹視之。繶死後,取媵子歸,名曰綖。有奏議十五卷。
  【譯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
  過了很時間,包拯才去接受調遣[1],擔任了天長縣的知縣。有盜賊將人家牛的舌頭割掉了,牛的主人前來抗訴。包拯說:“你只管回家,把牛殺掉賣了。”不久又有人來控告,說有人私自殺掉耕牛,包拯道:“你為什麼割了人家的牛舌還要來控告別人呢?”這個盜賊聽罷又是吃驚又是佩服。移任端州知州,升為殿中丞。端州這地方出產硯台,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貢的名義,隨意多征幾十倍的硯台來送給權貴們。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貢朝廷的數目製造。一年過去,他沒有拿一塊硯台回家。
  不久,包拯被授為監察御史里行,改任監察御史。當時張堯佐被任命為節度使兼宣徽兩院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和包拯一齊對此進行辯論,話語十分懇切。又曾建議說:“國家每年用歲幣賄賂契丹,這並非防禦戎狄的良策,應該訓練士卒、選拔將領,致力於充實和鞏固邊防。”又請求朝廷重視門下省封駁制度,以及廢罷和禁銅貪贓枉法的官吏,選拔地方長官,實行對補蔭弟子進行考試的制度。當時各路轉運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無關緊要的小節來上奏彈劾官吏,專門以苛刻的考察來相互標榜、自詡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於是請求朝廷廢罷了按察使之職。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讓典禮官對包拯說:“雄州城新開了一個便門,是不是想招誘我國叛逆之人以刺探邊疆情報呀?”包拯說:“涿州城也曾經開過便門,刺探邊境情報何必用開便門的方式呢?”那人於是無言以對。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任京東轉運使,改授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移任陝西,又移任河北,進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專門置辦造船用的木材,隨意向老百姓攤派征取,而且這裡的七個州負責提供造河橋用的竹索,常常多達幾十萬,包拯都上奏朝廷,停止了這些攤派。契丹在邊境附近集結軍隊,邊境的州郡逐漸緊張起來,朝廷命令包拯到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土地肥沃,百姓卻不能耕種,邢、洺、趙三州有民田一萬五千頃,都用來牧馬,請求全部給老百姓耕種。”朝廷答應了他的請求。解州鹽法往往給百姓造成負擔,包拯前往經營治理,請求朝廷全部進行通商貿易。
  包拯被任命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多次議論和斥責受寵信的權臣,請求朝廷廢止所有內授官職等不正當的恩寵。又羅列上陳唐代魏徵的三篇奏疏,希望皇帝把它們當作座右銘和借鑑。又上章陳述天子應當明智地聽取和採納臣下的意見,辨清結黨營私的人,愛惜有才能的人,不能堅持先入為主的主觀意見,一共是七件事;又請求去除刻薄的風氣,抑制投機取巧的人,端正刑典,明確禁令,不要輕易大興土木,禁止妖妄荒誕的事情,朝廷大多實施推行了這些意見。
  包拯被任命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建議在邊境無事時將軍隊移到內地,但沒有得到答覆。現在,包拯請求:“罷除河北的屯兵,將他們分別安置在黃河以南的兗、鄆、齊、濮、曹、濟各州,即使邊境告急,也無需擔心來不及調遣。如果說邊境的守兵不能一下子減少,那么就請求朝廷訓練義勇,減少乾糧,每年的花費,比不上屯兵一個月的費用,一州的財賦就很充足了。”沒有得到答覆。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錢進行貿易,每年累計虧損十多萬,包拯上奏全部罷除。因為兒子去世,包拯請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職,做揚州知州,又移任廬州,升為刑部郎中。因為保薦官員有失而獲罪,被降為兵部員外郎、池州知州。
  官復原職,移任江寧府知府,朝廷召任權知開封府,升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毅,貴成宦官為之收斂,聽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黃河水清了,兒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為“包待制”。京城稱他說:“關節不到,有閻王爺包老。”以前的制度規定,凡是告狀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他面前陳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騙長官。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謝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升任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上奏說:“太子空缺的時間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很擔憂,陛下長時間猶豫不決,這是為什麼?”仁宗說:“你想讓誰立為太子呢?”包拯說:“微臣我沒什麼才能而擔任朝廷官職,之所以請求皇上預立太子,是為國家長遠著想。陛下問我想讓誰做太子,這是懷疑我啊。我已年屆七十,又沒有兒子,並不是謀求好處的人。”皇帝高興地說:“我會慢慢考慮這件事的。”包拯請求裁減內廷侍臣的人數,減損和節約浩大的開支,責成各路行政機構盡職盡業,御史府可以自行推薦屬官,減少每年的休假日期,這些事情都得到了實行。
  張方平任三司使,因購買豪民的財產而獲罪、包拯上奏彈劾,罷免了張的官職;但宋祁取代張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責;宋祁被罷免後,包拯以樞密直學士的身份權兼三司使。歐陽修說道:“包拯真是《左傳》中所說的‘牽牛踩了別人的地而地的主人把牛搶奪過來’,這種懲罰已經過重了,又貪戀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呆在家裡迴避,過了很長時間才出來。他在三司任職時,凡是各庫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攤派,老百姓負擔很重、深受困擾。包拯特地設定榷場進行公平買賣,百姓得以免遭困擾。官吏負欠公家錢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機會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兒抓起來,包拯都給放了。升給事中,擔任三司使。幾天后,被任命為樞密副使。隨即又升為禮部侍郎,包拯推辭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朝廷贈他為禮部尚書,諡號為“孝肅”。
  包拯性格嚴厲正直,對官吏苛刻之風十分厭惡,致力於敦厚寬容之政,雖然嫉惡如仇,但沒有不以忠厚寬恕之道推行政務的,不隨意附和別人,不裝模作樣地取悅別人,平時沒有私人的書信往來,親舊故友的訊息都斷絕了。雖然官位很高,但吃飯穿飯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時一樣。他曾說:“後世子孫做官,有犯貪污之罪的,不得踏進家門,死後不得葬入大墓。不遵從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當初,包拯有一個兒子,名叫“繶”,娶崔氏為妻,擔任潭州通判時死了。崔氏為亡夫守節,不再改嫁。包拯曾經把她的陪嫁女送走,在娘家生孩子,崔氏暗中慰問她的母親,讓她好好照顧那個陪嫁女。包繶死後,崔氏把陪嫁女的兒子帶回家,取名叫“包綎”。包拯有《奏議》十五卷。

7月3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