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發表《論人民民主專政》
1949年6月30日
為了闡明新中國的性質、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及國家的內外政策和前途,同時回擊國內外敵人的造謠中傷,澄清人民中對於這些問題的模糊認識,1949年6月30日,毛澤東發表了《論人民民主專政》。
《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文著重闡明了以下觀點:關於國家的性質,文章認為中國民主革命勝利後所建立的國家,只能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共和國;關於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文章認為人民共和國的領導階級是工人,因為工人階級大公無私,富於革命的徹底性;人民民主專政的基礎是工人、農民階級和城市小資產階級的聯盟,民族資產階級只能聯合,不能依靠,更不能充當革命的領導者;關於人民民主專政的任務,文章認為是對人民內部的民主和對反動派的專政兩個方面的結合;關於新中國的對外政策,文章認為應站在社會主義一邊,反對帝國主義的侵略擴張政策。
毛澤東在文章中描繪了即將建立的新中國的藍圖,系統地闡明了新中國的基本綱領,統一了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思想。毛澤東的這篇文章同他在七屆二中全會上所作的報告,構成了《共同綱領》的政策基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作了思想上和理論上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