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獨立
1961年6月19日
科威特是阿拉伯灣古代文明的搖籃之一。18世紀初,居住在阿拉伯半島東部的貝都因人薩巴赫家族100多人來到科威特,於1756年開始統治科威特。1871年,科威特成為奧斯曼帝國巴斯拉省的一個縣。
1899年,科威特統治者謝赫·穆巴拉克為擺脫土耳其的統治,同英國簽訂一項協定。規定穆巴拉克及其繼承者未經英國政府預先批准,不得接受任何國家的代表或代理人,不得向任何國家以任何名義割讓、出賣、租讓或抵押國土的一部分。1913年,英國迫使奧斯曼土耳其承認該協定。1915年,沙特國王阿卜杜·本·沙特承認了科威特新的狀況和疆界。1939年科威特淪為英國的正式保護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科威特人民展開爭取民族獨立的鬥爭。1960年初英國宣布承認科威特的自治權把司法權和貨幣管理權交給科威特國王。1961年6月19日,英國被迫廢除1899年的《科英協定》,承認科威特獨立。
1962年1月召開制憲會議,同年11月頒布憲法、規定國家元首“埃米爾”只能由薩巴赫家族的後代繼承。1963年1月科威特第一屆國會組成,1963年5月加入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