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轉《關於全國鋼鐵工業的發展方針、速度與地區分布問題的報告》
1952年5月6日
1952年5月6日,中共中央批轉中財委《關於全國鋼鐵工業的發展方針、速度與地區分布問題的報告》。中財委報告指出:在第一個五年計畫期間,必須把鞍山鋼鐵廠的建設作為首要任務,集中全國力量,如期完成,以奠定全國鋼鐵工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還有必要開始進行建設第二個大鋼鐵廠的工作。同日,中共中央批准了關於恢復與改造鞍鋼初步設計的報告。
1952年5月6日
1952年5月6日,中共中央批轉中財委《關於全國鋼鐵工業的發展方針、速度與地區分布問題的報告》。中財委報告指出:在第一個五年計畫期間,必須把鞍山鋼鐵廠的建設作為首要任務,集中全國力量,如期完成,以奠定全國鋼鐵工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還有必要開始進行建設第二個大鋼鐵廠的工作。同日,中共中央批准了關於恢復與改造鞍鋼初步設計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