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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簽訂《天津條約》

1885年4月18日

1885年4月18日,中日簽訂《天津會議專條》。1884年12月4日,朝鮮“開化黨”人金玉均按照日駐朝公使竹添進一密訂的計畫,引日軍攻入王宮,挾持國王,組織一個由“開化黨”人擔任要職的親日政權。史稱“甲申事變”。事變後,清兵應朝鮮之請,擊敗了日軍和“開化黨”,攔回被挾持的朝鮮國王。由於當時日本的軍事力量尚非清軍之敵,內閣便決定暫時維持和局,先搞戰備,再圖大舉。故於1885年2月,日本派伊藤博文為全權大使,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副使,出使中國,乘機要挾清政府談判。清政府代表李鴻章採取希圖苟安的妥協方針,4月18日在天津與伊藤博文簽訂《會議專條》(又稱《天津條約》或《朝鮮撤兵條約》)。共三款,另附李致伊文書一件。內容:中日同時從朝鮮撤兵;將來朝鮮國若有變亂重大事件,中、日兩國或一國要派兵,應先互行文知照。這樣,日本獲得隨時可以向朝鮮派兵的特權。後來日本利用此約發動了中日甲午戰爭。

4月18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