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福實行新政
1932年3月7日
紐約舉行的盛大遊行
1932年3月,羅斯福實行新政。
弗蘭克林-羅斯福在1932年參加競選期間許諾將實行為美國人民著想的“新政”。他就職擔任總統幾天后機器就開始運轉了,以恢復受大蕭條打擊的美國經濟。 從3月至6月, 在被稱為“百天”的時間裡,國會通過了大量新動議。在這些措施中,有被總統稱為“美國國會歷來頒布的最重要和影響最深遠的立法”的《國家工業復興法令》,根據該法令設立了一個國家復興執行機構(NRA)。
1933年9月, 在紐約舉行了一次盛大的遊行,慶賀這一機構的工作(左下圖)。國家復興執行機構訂立了工商業實施法則,禁止重工,限制工作時間,規定最低工資,給予僱工集體提出條件的權利。幾周內,數千家企業展示了國家復興執行機構的“藍鷹”徽記,附帶著它的座右銘:“NRA一一一我們儘自己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