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動議“廢止中醫”
1929年2月27日
1929年2月27日,褚民誼主持中央衛生會議。會上醫師公會會長余雲岫提出“廢止舊醫以掃除醫事衛生之障礙案”,稱“舊醫一日不除,民眾思想一日不變,新醫事業一日不能向上”。
汪精衛和褚民誼等人對中醫素有惡感,認為中醫只講陰陽五行,不重人體解剖,在科學上毫無根據;中藥材亦無科學分析,療效殊為渺茫,聲稱凡屬中醫不準開業,中藥堂理應限期歇業。
由於中醫已有著根深蒂固的影響,難以一下子禁絕,會上通過了“規定舊醫登記案原則”,規定有現之中醫,由衛生部實行登記,除了年滿50歲而且行醫20年以上者,其他人都必須接受補充教育,不準診治傳染病,還禁止登報介紹中醫及開設中醫學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