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決心精兵簡政
1962年2月22日
196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對中央精簡小組《關於各級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精簡的建議》作出指示。中央精簡小組的《建議》提出,全國國家機關原有職工268萬餘人,擬減為174萬餘人,精簡94萬餘人。中央的指示指出:目前,全國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中機構龐雜,人多政繁的現象,是十分嚴重的。這種情況不利於國民經濟的全面調整,不利於克服當前困難,不利於克服官僚主義和分散主義,因此,必須徹底實行“精兵簡政”。要下決心“拆廟”,裁併機構,該撤銷的就撤銷,該合併的就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