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接管燕京大學
1951年2月12日
燕大學生歡迎中央教育部長馬敘倫等蒞校講話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政府就籌劃接收國民黨統治下的和外國人開辦的各級學校,使教育儘快適應新中國的建設與革命需要,並陸續接受了一些。1950年12月,政務院第65次政務會議通過決定:《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1951年1月11日,教育部又根據政務院的決定作了具體部署,並召開了一些會議,強調新中國不允許外國人在我們國家內辦學校的方針。首批確定的改為公辦的有11所,其中有燕京大學、協和醫學院等;中國人自辦,仍維持私立,政府給予補貼的有如滬江大學、東吳大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