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提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點主張
1995年1月30日
1995年1月30日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等單位舉辦新春茶話會。江澤民在會上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就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要問題,提出8點主張(簡稱“江八點”):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ù。二、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三、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談判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台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在此基礎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四、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五、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箇中華民族。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應當採取實際步驟加速直接“三通”,促進兩岸事務性商談。六、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七、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台灣同胞一切正當權益。八、我們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願意接受台灣方面的邀請前往台灣,可以共商國事,也可以先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