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接受中共談判條件
1949年1月22日
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
1949年1月22日,李宗仁在擔任代總統的第二天,就發表文告,表示願以
中國共產黨所提八項條件作為和談基礎。並表示“決本和平建國方針,為民主
自由而努力”。並派邵力子、張治中等五人為和談代表。
1949年1月22日
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
1949年1月22日,李宗仁在擔任代總統的第二天,就發表文告,表示願以
中國共產黨所提八項條件作為和談基礎。並表示“決本和平建國方針,為民主
自由而努力”。並派邵力子、張治中等五人為和談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