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
1975年1月17日
1975年1月13日--17日,全國人大四屆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代表
2864名。會議的議程是:(1)修改憲法;(2)審議政府工作報告;(3)選舉
和任命國家領導工作人員。朱德主持會議,周恩來代表國務院作《政府工作報
告》。
周恩來在報告中重申三屆人大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兩步構想”:“第一
步,用15年時間,即在1980年以前,建成一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
經濟體系;第二步,在本世紀內,全面實現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
化,使我國國民經濟走在世界的前列。”
張春橋代表中共中央作《關於修改憲法的報告》。他說憲法規定了人民民眾
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並根據毛澤東的建議,增加了公民
有罷工自由的內容。
17日舉行大會,全體代表一致通過了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
《關於修改憲法的報告》,一致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批准了周恩來
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
大會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了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長、副委員長、委員,任命了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為朱德,副委員長為董必武、宋慶
齡、康生等22人。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鄧小平、張春橋、李先念、陳錫聯、紀
登奎、華國鋒、陳永貴、吳桂賢、王震、余秋里、谷牧、孫健為副總理。
會後,姚文元指令《人民日報》只發一張大會主席台和一張大會會場的照
片,周恩來作報告和朱德主持大會的照片不準發。
周恩來在第四次人大會議上
朱德在第四次人大會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