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簽訂
1993年1月13日
1993年1月13日,經過長達二十四年的談判,《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簡稱《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簽約大會於1993年1月13日下午在巴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召開。來自世界一百二十多個國家的外長或政府代表出席了會議,其中大多數國家在公約上籤了字,中國外長錢其琛代表中國政府在公約上籤字。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是迄今為止世界上第一個多邊裁軍協定,涉及到全面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具有大規模殺傷力的化學武器。所以,簽約大會的召開引起了全世界的普遍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