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發起文學改良運動
1917年1月1日
文學改良的倡導者胡適
針對文學遠離生活、充滿陳辭濫調的狀況,胡適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五號(1917年1月1日出版)發表《文學改良爭議》一文。胡適認為,文學改良應從8個方面入手,即須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須講求文法;不作無病之呻吟;務去爛調套語;不用典;不講對仗;不避俗字欲語。他提出要以白話文學為中國文學正宗。在談及文學內容時,胡適認為真正的文學應“實與今日社會之情狀”。
該文與後來陳獨秀發表的《文學革命論》,成為新文化運動的檄文。
1月1日發生的事情:
- 被瑞士選民投票表決通過的新的《瑞士憲法》正式實施。 2000年發生的事
- 中國天文學家戴文賽逝世 1979年發生的事
- 南京國民政府改組蔣出任行政院院長 2008年發生的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開始實施。 1987年發生的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婚姻法》公布實施。 1981年發生的事
- 我國與南非建立外交關係 1998年發生的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發表 1979年發生的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正式施行。2003年3月1日新修訂的正式施行。 1985年發生的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廢止農業稅。 2006年發生的事
- 哥白尼不朽著作《天體運行》出版 2008年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