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亡唐者二事,方鎮及豎宦。
宦豎久已然,方鎮代宗慣。
時雖有良將,亂用安則慢。
弗能去奸相,每致忠良間。
市馬悅回紇,匹值四十絹。
佞佛章敬寺,七廟致詆謾。
雖削元振爵,因納柳伉諫。
即其誅朝恩,亦以詭計辦。
得一而失百,那濟式微患。
詩詞問答
問:《全韻詩上去入聲七十六首·其四十五·唐代宗》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注釋
1. 押詞韻第七部 出處:御製詩四集卷四十九
參考注釋
二事
(1).兩種事務;兩件事。《周禮·天官·內宰》:“婦職之灋教九御,使各有屬,以作二事。” 鄭玄 註:“二事,謂絲,枲之事。”《左傳·襄公十年》:“女成二事而後告余。” 杜預 註:“二事,伐 偪陽 ,封 向戌 。”
(2).謂事不專一。《史記·范雎蔡澤列傳》:“勸民耕農利土,一室無二事。”《後漢書·文苑傳上·傅毅》:“二事敗業,多疾我力。” 李賢 註:“二事,謂事不專一也。”
(3).方言。猶閒事。 歐陽山 《高幹大》第二一章:“誰願意做這號‘二事’!”
方鎮
指掌握兵權、鎮守一方的軍事長官。如 晉 持節都督, 唐 觀察使、節度使、經略等。 遼 金 時皆有其職。 清 吳廷燮 著有 唐 、 遼 、 金 《方鎮年表》,可參閱。《晉書·范寧傳》:“方鎮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為送故,米布之屬不可稱計。”《新唐書·裴均傳》:“ 德宗 以 均 任方鎮,欲遂相之。” 宋 趙與時 《賓退錄》卷一:“ 開元 九年置 朔方 節度,自是始有方鎮。” 清 何琇 《樵香小記·翬帥師》:“古者兵出於農,有事則聚而授甲役,竣則散而歸田,非有營衛之屯聚,方鎮之瓜分,可籍之以為變。”
豎宦
指宦官。《後漢書·黃瓊傳》:“諸 梁 秉權,豎宦充朝。”
宦豎
對宦官的賤稱。 漢 司馬遷 《報任少卿書》:“夫以中才之人,事有關於宦豎,莫不傷氣,而況於慷慨之士乎?”《後漢書·楊震傳》:“臣案國舊典,宦豎之官,本在給使省闥,司昏守夜,而今猥受過寵,執政操權。”《舊唐書·楊炎傳》:“先朝權制,中人領其職,以五尺宦豎操邦之本,豐儉盈虛,雖大臣不得知。” 梁啓超 《中國專制政治進化史論》第二章:“兩 漢 強幹弱枝之策大行,中央政府之權,達於極點。皇子之國,其勢不敵 漢 廷一宦豎。”
已然
已經如此;已經成為事實
與其補救於已然,不如防患於未然
代宗
即 岱宗 。 泰山 的別稱。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故雖絶地廟位,祝牲猶列於郊號,宗於 代宗 。”
良將
能征善戰的將領。《孫子·火攻》:“明主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史記·李斯列傳》:“離其君臣之計, 秦王 乃使其良將隨其後。” 宋 秦觀 《高無悔跋尾》:“議者皆以二 高 料敵有古良將之風,惜乎詔使之不能用也。”
奸相
亦作“奸相”。1.指弄權誤國的宰相。《古今小說·沉小霞相會出師表》:“ 沉鍊 教把稻草紮成三個偶人,用布包裹,一寫‘ 唐 奸相 李林甫 ’,一寫‘ 宋 奸相 秦檜 ’,一寫‘ 明 奸相 嚴嵩 ’,把那三個偶人做個射鵠。” 清 黃鷟來 《詠史》之一:“聖君戴奸相,頭風愈狂狙。”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二節:“昏君 唐玄宗 、奸相 楊國忠 開 潼關 讓 安祿山 入 西京 。”
(2).指陰險狡詐的相貌。
忠良
(1) 忠厚善良;誠實
(2) 忠誠賢良的人
楊家將一門忠良
回紇
古代民族名兼國名。為 袁紇 後裔,初受 突厥 統轄, 唐 天寶 三年滅 突厥 後建立可汗政權, 貞元 四年改稱 回鶻 , 開成 五年被 黠戛斯 所滅,餘眾分三支西遷:一遷 吐魯番盆地 ,稱 高昌回鶻 或 西州回鶻 ;一遷 蔥嶺 西 楚河 畔,稱 蔥嶺西回鶻 ;一遷 河西走廊 ,稱 河西回鶻 。後改稱 畏吾兒 (即今 * 爾 )。也叫回回。參見“ 回回 ”。
回紇 。我國古代西北方少數民族名。後亦稱“ 迴鶻 ”。《舊唐書·回紇傳》:“ 迴紇 ,其先 匈奴 之裔也……在 薛延陀 北境,居 娑陵水 側,去 長安 六千九百里,隨逐水草,勝兵五萬,人口十萬人。”《舊唐書·回紇傳》:“ 元和 四年, 藹德曷里祿沒弭施合密毗迦可汗 遣使改為 迴鶻 ,義取迴旋輕捷如鶻也。”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三》:“四年, 迴紇 求和親。”《敦煌變文集·張淮深變文》:“ 迴鶻 既敗,當即生降。”
佞佛
諂媚佛;討好於佛。後以為迷信佛教之稱。《晉書·何充傳》:“ 郗愔 及弟 曇 奉天師道,而 充 與弟 準 崇信釋氏, 謝萬 譏之云:‘二 郗 諂於道,二 何 佞於佛。’” 郁達夫 《遲桂花》:“城裡的某巨公,的確是一位佞佛的先鋒。”
七廟
帝王的宗廟,供奉太祖及三昭三穆共七代祖先。一般指代國家
一夫作難而七廟隳。——漢· 賈誼《過秦論上》
詆謾
毀謗:屢遭詆謾。
朝恩
朝廷的恩澤。《後漢書·劉虞傳》:“ 虞 到 薊 ,罷省屯兵,務廣恩信。遣使告 峭王 等以朝恩寬弘,開許善路。” 唐 岑參 《送任郎中出守明州》詩:“郡政傍連 楚 ,朝恩獨借 吳 。”《舊唐書·忠義傳上·李玄通》:“吾荷朝恩,作藩東夏,孤城無援,遂陷虜庭。”
詭計
欺詐的計謀
詭計多端
得一
(1).得道。《老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王弼 註:“一,數之始而物之極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呂氏春秋·論人》:“無以害其天則知精,知精則知神,知神之謂得一。凡彼萬形,得一後成。” 高誘 註:“一,道也。天道生萬物,萬物得一乃(後)成也。”《楚辭·遠遊》:“奇 傅説 之託辰星兮,羨 韓眾 之得一。” 王逸 註:“喻古先聖獲道純也。” 晉 陶潛 《感士不遇賦》:“承前王之清誨,曰天道之無親;澄得一以作鑒,恆輔善而佑仁。” 北周 庾信 《周祀圜丘歌·皇夏》:“得一惟清,於萬斯寧。”
(2).天的代稱。 唐 無名氏 《鴻慶寺碑》:“上奉得一,下及七世父母,法界眾生。”
式微
指事物由興盛而衰落
式微式微,胡不歸?(式微:天將暮。)——《詩·邶風·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