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秦娥原文
老旦醜扮梅香扶上:身勞瘁。神魂失次渾如醉。
渾如醉。衰病餘齡。
怎當驚悸。旦:夫君仗節勤王事。
妻孥母子皆遺累。皆遺累。
許國純忠。闔門全義。
詩詞問答
問:憶秦娥的作者是誰?答:朱鼎
問:憶秦娥寫於哪個朝代?答:明代
問:朱鼎的名句有哪些?答:朱鼎名句大全
注釋
1. 押寘韻 出處:六十種曲 玉鏡記 第三十三出
參考注釋
老旦
戲曲角色名,旦的一種。指扮演老年婦女的角色
梅香
丫頭,舊時婢子的別稱
兩個梅香,一日伏侍到晚,精神睏倦,亦皆睡了。——《水滸傳》
勞瘁
因辛勞過度而致身體衰弱
哀哀父母,生我勞瘁
神魂
心神;神志
神魂顛倒
失次
(1).猶失伍。《國語·晉語三》:“失次犯令,死。” 韋昭 註:“次,行列也。”
(2).指星辰運行不在應處的躔次上。《史記·天官書》:“單閼歲:歲陰在卯,星居子……其失次,有應見張,其歲大水。”張,星名。
(3).次序錯亂。 宋 莊季裕 《雞肋編》卷中:“蓋斷簡失次而然,非實散亡也。” 宋 陳岩肖 《庚西詩話》卷上:“太常樂章,篇序失次。”
(4).猶失常。 唐 劉禹錫 《謝中書張相公啟》:“昨者詔書始下,驚懼失次。”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天宮》:“ 郭 迷亂失次,不覺屈膝。” 蘇曼殊 《斷鴻零雁記》第二六章:“余聞言,震越失次,趨前抱 潮兒 而慟哭。”
渾如
非常像;酷似
衰病
體弱多病
衰病殘歲
怎當
猶怎奈,無奈。《水滸傳》第四七回:“ 時遷 被捉, 李應 二次修書去討,怎當 祝 家三子堅執不放。”
驚悸
因驚恐而心跳得利害
夫君
(1) 舊時妻對夫的尊敬親愛稱呼
(2) 朋友
仗節
(1).手執符節。古代大臣出使或大將出師,皇帝授予符節,作為憑證及權力的象徵。《漢書·敘傳下》:“ 博望 仗節,收功 大夏 ;貳師秉鉞,身釁 胡 社。” 唐 裴鉶 《趙合》:“但當時時相使余不得仗節出此城,空加一貂蟬耳。” 唐 康駢 《劇談錄·鳳翔府舉兵討賊》:“相國仗節訓兵,援旗誓眾。”
(2).堅守節操。《後漢書·吳漢傳》:“賊眾雖多,非有仗節死誼者也。” 宋 曾鞏 《與孫司封書》:“比見朝廷所寵贈南兵以來仗節死難之臣, 宗旦 乃獨不與。”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三·馬文肅家書》:“慷慨仗節易,從容就義難。吾輩將為其難乎?抑為其易乎?”
王事
(1).王命差遣的公事。《詩·小雅·北山》:“四牡彭彭,王事傍傍。” 晉 王讚 《雜詩》:“王事離我志,殊隔過商參。” 宋 張孝祥 《題朱元順浯溪圖》詩:“去年到 浯溪 ,王事有期程。”
(2).特指朝聘、會盟、征伐等王朝大事。《易·坤》:“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高亨 註:“從征者有人未立功亦得賞,是無成有終。”《禮記·喪大記》:“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 孫希旦 集解:“王事,謂朝聘、會盟、征伐之事。”《南史·劉悛傳》:“ 劉勔 殞身王事,宜存封爵。” 宋 周密 《齊東野語·何宏中》:“父 子寄 守 武州 宣寧 尉,歿王事。”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一編第二章第二節:“在 商 朝統治的區域裡……王和國家是一體的,所以一切重大的國家事務都被稱為‘王事’。”
妻孥
妻子和兒女
宜爾室家,樂爾妻帑。——《詩·小雅·常棣》
母子
(1).母親和兒子。《左傳·隱公元年》:“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 姜 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為母子如初。” 漢 禰衡 《鸚鵡賦》:“痛母子之永隔,哀伉儷之生離。” 唐 白居易 《母別子》詩:“以汝夫婦新嬿婉,使我母子生別離。”《水滸傳》第二回:“﹝ 史進 ﹞説道:‘師父只在此間過了,小弟奉養你母子二人,以終天年。’”
(2).本源。偏義複詞,偏於“母”。《朱子語類》卷三:“先儒言‘口鼻之噓吸為魂,耳目之聰明為魄也’,只説得大概,卻更有個母子,這便是坎離水火,煖氣便是魂,冷氣便是魄。” 清 翟灝 《通俗編·母子》:“母子猶雲本元。今人多有此語,如所謂母子醬油之類。”
遺累
(1).謂拋棄世俗之累。《文選·陸機<吊魏武帝文>》:“既睎古以遺累,信簡禮而薄葬。” 李善 註:“禮繁則易亂,厚葬則傷生,能遵簡薄,所以遺累。”《宋書·夷蠻傳·婆黎國》:“子固以遺情遺累,虛心為道,而據事剖析者,更由指掌之間乎。”
(2).連累;牽累。《醒世恆言·李汧公窮邸遇俠客》:“ 王太 道:‘相公分付,怎敢有違?但恐遺累眾獄卒,卻如何處?’”《“五四”愛國運動資料·上海罷市救亡史》:“且不忍遺累子孫,使其再演 朝鮮 青年男女空拳復國之慘劇。”
許國
謂將一身奉獻給國家,報效國家。《晉書·陸玩傳》:“誠以身許國,義忘曲讓。” 唐 柳宗元 《冉溪》詩:“少時陳力希公侯,許國不復為身謀。” 蔡鍔 《致潘惠英書》:“余素抱以身許國之心,此次尤為決心,萬一為敵賊暗算,或戰死疆場,決無所悔。”
闔門
關門
全義
(1).謂保持節操。 唐 韋應物 《睢陽感懷》詩:“甘從鋒刃斃,莫奪堅貞志。宿將降賊庭,儒生獨全義。”
(2). 唐憲宗 時 南詔 靖王 ( 勸利晟 )的年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