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三詠同居率西陝,茲吟九世乃天中。
清時自是稱盛事,豫土由來敦厚風。
八寧七張今過一,陳牢楊爨古齊公。
任鄰孝友適為姓,彰表應教篤慶崇。
詩詞問答
問:《河南巡撫何裕城奏報河南府任天篤九世同居詩以賜之》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問:該詩是什麼體裁?答:七律
注釋
1. 七言律詩 押東韻 出處:御製詩五集卷十
2. 乾隆己卯年陝西乾州民寧爾強家八世同居乙酉年陝西涇陽縣貢生張璘家七世同居丁亥年陝西三水縣民趙資家八世同居均經該撫奏聞建坊旌表並制詩書匾以賜用示優獎茲河南巡撫何裕城奏河南府偃師縣民任天篤九世同居尤為罕覯除敕部照例予旌外復親制此什並御書義門敦族匾額睗之以彰太平盛事
參考注釋
同居
(1) 同住一處
同居的犯人鬧絕食
(2)
(3) 指夫妻一起生活
夫妻同居五台山
(4) 常指未經履行法定結婚儀式而共同生活
他同他所認識的另一個少女同居
九世
(1).九代。《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九世之卿族,一舉而滅之,可哀也哉!” 南朝 宋 謝靈運 《撰征賦》:“ 皇晉 受命 河 汾 ,來遷 吳 楚 ,數歷九世,年踰十紀。”《新唐書·孝友傳序》:“ 張公藝 九世同居。”
(2).指九世仇。 古直 《秋興和草堂韻》之四:“ 炎 黃 列祖應含笑,九世《春秋》大孝思。”參見“ 九世仇 ”。
天中
(1).天的中央。 漢 王充 《論衡·談天》:“極為天中,方今天下在天極之南。”《晉書·天文志上》:“北斗七星在太微北,七政之樞機,陰陽之元本也。故運乎天中,而臨制四方,以建四時,而均五行也。”
(2).猶中天,天半。《藝文類聚》卷七六引 北周 王褒 《京師突厥寺碑》:“應現十方,分身百佛,上極天中,下窮地際。”
(3).謂鼻之所在。《三國志·魏志·管輅傳》:“鼻者艮,此天中之山,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 裴松之 註:“相書謂鼻之所在為天中,鼻有山象,故曰‘天中之山’也。”參閱《雲笈七籤》卷十一。
清時
清平之時;太平盛世。《文選·李陵<答蘇武書>》:“勤宣令德,策名清時。” 張銑 註:“清時,謂清平之時。” 三國 魏 曹操 《清時令》:“今清時,但當盡忠於國,效力王事。” 唐 岑參 《虢中酬陝西甄判官贈》詩:“微才棄散地,拙宦慙清時。” 清 曹寅 《一日休沐歌》:“清時低賃 伯通 廡,殘年高枕 瞿曇 書。”
自是
(1) 自然是
眾人見他如此無禮,自是憤憤不平
(2) 自以為是
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老子》
(3) 從此
稱盛
以為盛事。《宋書·後廢帝紀》:“夫寢夢期賢,往誥垂美,物色求良,前書稱盛。”
由來
(1)
(2) 事情發生的原因
(3) 歷來;自始以來;從發生到目前
由來已久
敦厚
脾氣和性情憨厚,忠厚
她為人溫柔敦厚
孝友
(1).事父母孝順、對兄弟友愛。《詩·小雅·六月》:“侯誰在矣, 張仲 孝友。” 毛 傳:“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後漢書·韓棱傳》:“ 棱 四歲而孤,養母弟以孝友稱。及壯,推先父餘財數百萬與從昆弟,鄉里益高之。” 唐 韓愈 《楚國夫人墓志銘》:“夫人在家,以聰明孝友為父母所偏愛。” 宋 王安石 《送郊社朱兄除郎東歸》詩:“宦遊雖晚何妨久,餓顯從來不必高,孝友父兄家法在,想能清白遺兒曹。” 清 鈕琇 《觚賸續編·李生孝友》:“余因嘆其處人倫之變,而孝友不失其常,可謂賢矣。”
(2).指對兄弟友愛。《書·君陳》:“惟孝友於兄弟,克施有政。”《國語·晉語四》:“ 文王 在母不憂,在傅弗勤,處師弗煩,事王不怒,孝友二 虢 ,而惠慈二 蔡 ,刑於 大姒 ,比於諸弟。” 韋昭 註:“善兄弟為友。二 虢 , 文王 弟 虢仲 、 虢叔 。” 唐 韓愈 《順宗實錄四》:“ 城 孝友,不忍與其弟異處,皆不娶,給侍終身。”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議論》:“昔 王祥 、 王覽 當 東漢 之末,兄弟隱居者三十餘年,以孝友著名於世。” 清 劉大櫆 《張豹林墓志銘》:“先君性孝友,以授徒為生,而所得館俸,輒分以與諸兄弟無難色。”
應教
魏 晉 以來稱應諸王之命而和的詩文。 南朝 宋 湛茂之 有《歷山草堂應教》詩。 唐 王維 有《從岐王過楊氏別業應教》詩。 趙殿成 箋註:“ 魏 晉 以來,人臣放文字間,有屬和於天子,曰應詔;於太子,曰應令;於諸王,曰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