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寒山寺·其五十八原文
自能持不殺,隨處多放生。
如人犯刑憲,墮落枷鎖坑。
忽然身得脫,驚喜且悲鳴。
含生皆怕死,何欲苦相烹。
詩詞問答
問:擬寒山寺·其五十八的作者是誰?答:釋懷深
問:擬寒山寺·其五十八寫於哪個朝代?答: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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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 押庚韻
參考注釋
不殺
(1).不斷其命。《穀梁傳·僖公九年》:“ 葵丘 之會,陳牲而不殺。” 楊士勛 疏:“雖盟而不歃血謂之不殺。” 宋 曾鞏 《亳州謝到任表》:“運獨斷之明,則天清水止;昭不殺之武,則雷厲風行。”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一部七:“‘不殺窮人不富’,是他的主意,他的手沾滿了佃戶 勞金 的紅血。”
(2).不盡。《醉醒石》第三回:“ 湯家 父母聽得這話,喜歡不殺道:‘如此聽憑 馮親家 那邊,擇個日子便了。’”
不減;不衰。《公羊傳·僖公二十二年》:“《春秋》辭繁而不殺者,正也。” 何休 註:“殺,省也。”《文選·揚雄<長楊賦>》:“意者以為事罔隆而不殺,物靡盛而不虧。” 李善 注引 鄭玄 《周禮》註:“殺,減也。” 晉 張華 《女史箴》:“法含弘而不殺,物無盛而不衰。”
隨處
到處;處處
只要有一粒種了,它就不擇地勢,不畏嚴寒酷熱,隨處茁壯地生長起來了。——《松樹的風格》
放生
(1) 把捉住的野生動物放掉
(2) 特指信佛的人為發善心、積陰德而把別人捉住的活鳥、活魚等買來放掉
人犯
舊指訴訟案件中的被告和涉嫌者
把人犯收監
刑憲
(1).刑法。 漢 王充 《論衡·答佞》:“聖王刑憲,佞在惡中;聖王賞勸,賢在善中。” 唐 韓愈 《舉錢徽自代狀》:“可以專刑憲之司,參輕重之議。”《舊五代史·唐書·莊宗紀四》:“或居台鉉,或處權衡,或列近職而預機謀,或當峻秩而掌刑憲,事分逆順,理合去留。”
(2).刑罰。 宋 范仲淹 《奏為置官專管每年上供並軍須雜物》:“既稱軍須,動加刑憲,物價十倍,吏辱百端,輸納未前,如負重罪。”《元典章·刑部·新刑》:“但犯大辟犯人出於不得已,身遭刑憲,瞑目而受。”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辛十四娘》:“女知陷阱已深,勸令誣服,以免刑憲。”
墮落
(1) 道德方面下落至可恥或可鄙的程度
英雄最後墮落為 *
(2) ∶落下
發齒墮落
枷鎖
舊時的兩種刑具。比喻所受的壓迫和束縛
忽然
突然地,動作、行為的發生或情況的變化來得迅速又出乎意料地
忽然撫尺一下。——《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天氣忽然冷了起來
得脫
(1).謂得以脫身。《宋書·謝晦傳》:“ 晦 慮不得去,甚憂惶,及發 新亭 ,顧望 石頭城 ,喜曰:‘今得脫矣!’”
(2).佛教語。謂得以脫去生死之苦。《未曾有因緣經》卷下:“償因緣畢,自當得脫。”《 * 念處經·地獄品十》:“若惡業盡,無氣爛壞於彼地獄,爾乃得脫。”
驚喜
又驚又喜
驚喜交集
悲鳴
悲傷地叫
絕望的悲鳴
含生
一切有生命者。多指人類。 晉 傅玄 《傅子·仁論》:“推己之不忍於飢寒以及天下之心,含生無凍餧之憂矣。”《魏書·崔光傳》:“以德為車,以樂為御,考仁聖之風,習治國之道,則率土屬賴,含生仰悅矣。” 宋 梅堯臣 《冬雷》詩:“春以動含生,夏以奮風雨。” 章炳麟 《訄書·訂文》:“今夫含生之屬,必從其便者也。”
怕死
害怕死亡
一個怕死的人
苦相
(1).猶薄命。 晉 傅玄 《豫章行·苦相篇》:“苦相身為女,卑陋難再陳。” 唐 王建 《原上新居》詩之十二:“苦相常多淚,勞生自悟虛。”
(2).苦楚的表情。如:他一臉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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