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有少法才為法 若干種心即非心

佛教7字對聯

對聯全文

上聯:無有少法才為法
下聯:若干種心即非心

對聯無有少法才為法 若干種心即非心書法欣賞

無有少法才為法 若干種心即非心對聯書法作品欣賞
對聯【無有少法才為法 若干種心即非心】書法集字作品欣賞

參考注釋

無有

[not have] 沒有

“有在者乎?”曰:“無有。”——《戰國策·趙策》

無有礙矣。——唐· 李朝威《柳毅傳》

無有不過而拜。——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

絕無有。——清· 方苞《獄中雜記》

果無有。

為法

(1).制定法律。《史記·曹相國世家》:“百姓歌之曰:‘ 蕭何 為法,顜若畫一; 曹參 代之,守而勿失。’”

(2).成為法則。 唐 韓愈 《進學解》:“吐辭為經,舉足為法。”

若干

(1) [several]∶比兩個多但比許多要少的一個不定數目

(2) [how many;how much]∶疑問代詞。多少(問數量或指不定量)

共得若干?

(3) [number]∶在某一數列中的抽象單位

非心

邪心。《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俾克紹先烈。” 孔 傳:“言侍左右之臣,彈正過誤,檢其非妄之心,使能繼先王之功業。” 清 侯方域 《豫省試策一》:“所以格非心,緝敬勝也。”

注釋是字典網系統生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