鋸分方合用 層積不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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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注釋

分方

(1).猶紛紛。《敦煌變文集·孔子項托相問書》:“夫子乘馬入山去,登山驀領(嶺)甚分方。” 蔣禮鴻 通釋:“﹝分方﹞就是紛紛。”

(2).猶言分頭。 明 劉基 《郁離子·九難》:“家僮萬人,分方逐利。”

合用

(1) [share]∶與他人共同使用

合用一個房間

(2) [suit;apply to]∶適合使用

這些筆又便宜,又合用

不居

(1).無人居住;不能居住。《孔叢子·雜訓》:“毀不居之室以賜窮民,奪嬖寵之祿以振困匱。”《漢書·嚴助傳》:“以為不居之地,不牧之民,不足以中國。” 顏師古 註:“地不可居。”

(2).不停留。《禮記·月令》:“﹝季秋之月﹞民氣解惰,師興不居。” 鄭玄 註:“不居,象風行不休止也。” 漢 孔融 《論盛孝章書》:“歲月不居,時節如流。” 宋 蘇軾 《答任師中家漢公》:“歲月幾何,耆老逝不居。” 朱自清 《兒女》:“在這件事上,我現在毫不能有一定的主意;特別是這個變動不居的時代,知道將來怎樣?”

(3).不占有。《老子》:“功成而不居。”不居,一本作“弗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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