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而論之
拼音:yào ér lùn zhī,簡 拼:yelz要而論之的解釋
猶言要而言之。概括地說,簡單地說。
成語出處:
《天討·豕韋之裔〈普告漢人〉》:“要而論之,滿人之人中國也,據其土地山河,竊棋子女玉帛……固古人所謂倒行逆施者矣。”
成語例句:
要而論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
★梁啓超《論不變法之害》
繁體寫法:
要而論之
注音:
ㄧㄠˋ ㄦˊ ㄌㄨㄣˋ ㄓㄧ
要而論之的近義詞:
- 要而言之 總而言之;簡要說來。 晉 陸機 《五等諸侯論》:“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
- 總而言之 總起來說;總之總而言之,只要事情成功,我是無不恪遵台命的。清· 吳趼人《糊塗世界》
成語語法:
作分句;用於總結文章等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成語結構:
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
近代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