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本

拼音:tí běn

題本的解釋

1. 明 清 時的一種奏章。 明 制:凡兵刑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皆用題本,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內閣入奏。私事則用奏本,不準用印。 清 初行題本與奏摺制,科道及在京 滿 漢 官員奏摺均可直達宮門陳奏;軍機處設立後,內外官員有緊急事務悉具奏摺,即送軍機處,而送通政司轉達內閣的題本卻成例行公事。 光緒 二十八年(公元1902),遂廢題本,專用奏摺,通政司亦一併裁撤。 明 沉德符 《野獲編·京職·章奏異名》:“今本章名色:為公事則曰題本;為他事則曰奏本。收本之處,在內則曰會極門,在外則為通政司。”《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恰巧那個當兒,正出了個內閣學士缺,祭酒的名次,題本里應得開列在前,他自己心裡的紅算計,下次御門這個缺八成兒可望。”參閱《明史·職官志二》

2.謂上奏章。 明 唐順之 《與胡梅林總督書》之四:“公書中雲欲題本,可且緩之,更看訊息如何。”《紅樓夢》第九七回:“哥哥的事,上司已經準了誤殺,一過堂就要題本了,叫咱們預備贖罪的銀子。”

詞語分解

  • 題的解釋 題 í 見“題”。 筆畫數:; 部首:頁; 筆順編號:
  • 本的解釋 本 ě 草木的根:本草(泛指中藥)。無本之木。 事物的根源,與“末”相對:本末(頭尾;始終)。根本(根源;徹底;本質上)。 草的莖,樹的乾:草本植物。 中心的,主要的:本部。本體。 原來:本來。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