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錯”別字
為什麼給錯字加上雙引號?因為它雖然說是錯別字,可它不是錯字,只不過是把字換了,我看了半天也沒看懂。
“一剪美”這是理髮店的用詞,這些字我是從書上看到的。一剪美本來是一首詩叫一剪梅,一剪梅是題目,一剪美應該是(意思)到這家理髮店裡剪頭髮就變得很漂亮很美麗。這應該就是所謂的一剪美。
衣衣不捨,服裝店的專用詞。可以理解成:這店裡面的衣服我件件都喜歡,我都想要。或者理解成:這店裡的衣服都想出去見見世面,不捨得顧客離開,希望自己被買走……這是他們店主的奇妙用語。
在、再;其、騎;雞、機;依、衣……寫出這種類型的原因一般是因為粗心馬虎的原因,或者是因為自己識字能力太差而造成的錯誤,有的商店為了推銷,打出了“衣衣不捨”,“雞不可失”的成語。這樣成語本身不僅發生了錯誤,並且改變了意思,誤導別人用含有錯字的成語,影響教育,有不少害處。如果不區分它們各自的意思,只靠自己的耳朵又有誰能聽得出來是哪一個詞或字呢?
2012-11-26 12:4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