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報了一個英文班,學會很多英文,也用了一些有趣的記法。
學長褲這個單詞trousers時,我是這樣記的:大熱天,穿個長褲肯定很熱,叫它“穿我熱死”,爸爸媽媽聽了我這個方法大笑了起來。
黃梅天,下大雨,撐傘擋不住大風大雨,壞了。媽媽說:“傘壞了扔了吧。”我說:“這把傘會讓我們記住我們在風雨中的勇敢”。媽媽說:“我不扔了”。我就記住了傘umbrella為“俺不扔外了”。
鵝的一生有很多故事,就叫goose為“故絲”。
荷蘭這個國家有做小木鞋的傳統,我就想shoes就是“樹死”了以後可以做木鞋。
我用這樣的方法記了很多英文單詞,你們說我的方法有趣嗎?